资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028-26110013
办公地址: 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39号市政府办公楼二号楼三楼
官方网站: http://sgjj.ziyang.gov.cn/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类型 | 等额本息 | 等额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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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还款金额(元) |
每月递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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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数 | ||
利息总额(元) | ||
贷款金额(元) | ||
还款总额(元) |
网上查询
资阳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试运行):http://sgjj.ziyang.gov.cn:8012/ispobs/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
公积金服务热线电话:12329
资阳公积金咨询服务:归集 26110013,贷款 26111487
沱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26920085
资阳市行政服务中心 26111463
安岳管理部 24961413
乐至管理部 23328196
服务时间:人工服务电话:工作日 9:00—17:00; 自动语音服务:24小时
服务热线查询项目: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政策法规和网点查询,人工服务,账户余额,,贷款,提取等
公积金服务网点:
中心网点 |
中心网点电话 |
中心网点地址 |
资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
26111463 或 26111487 |
资阳市娇子大道二环路口 |
资阳市沱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
26920085或26920095 |
资阳市沱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
安岳管理部 |
24961413或24522421 |
安岳县岳阳镇普州大道阳光郡2号楼1层10号 |
乐至管理部 |
23328196或23330426 |
天池镇帅乡大道南城豪庭A区底楼7号营业大厅(乐至县人民政府对面) |
银行服务网点:
业务网点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业务受理银行 |
资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 资阳市娇子大道二环路口 | 26111463 | 工商银行资阳市分行 |
建设银行资阳市支行 | |||
中国银行资阳市支行 | |||
农业银行资阳市支行 | |||
资阳市沱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 资阳市沱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 26920095 | 工商银行资阳市分行 |
建设银行资阳市支行 | |||
中国银行资阳市支行 | |||
农业银行资阳市支行 | |||
乐至管理部 | 天池镇帅乡大道南城豪庭A区底楼7号营业大厅(乐至县人民政府对面) | 23328196 | 工商银行乐至县分行 |
农业银行乐至县分行 | |||
中国银行乐至县分行 | |||
安岳管理部 | 安岳县岳阳镇普州大道阳光郡一号楼一层十号 | 24961413 | 工商银行安岳县分行 |
建设银行安岳县分行 | |||
农业银行安岳县分行 | |||
中国银行安岳县分行 |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个人自愿缴存人员为24%
2020年资阳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7340元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为1650元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3.支付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总收入30%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退职)的;
3、出国、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被解除公职的;
6、本人、配偶及直系血亲(子女及其夫妻双方的父母)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癌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精神分裂症等重病、大病的。
7.离岗待退的职工,单位和个人应继续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8.职工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在被担保人尚未还清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共同材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提取人的银行卡或存折的复印件
3.《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4.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不同提取材料:
1.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职工所在单位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职工填写《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3.职工将《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资料交公积金中心审查
4.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经审查准予提取的,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员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不得超过发生此项住房消费行为所支付的总房价款的70%
3.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此项住房消费行为所支付的总房价款的70%。
4.支付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总收入30%的,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已支付的房租。
5.本人、配偶及直系血亲等重病、大病的,可提取本人和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但不超过该次疾病的医疗总费用。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退职)的;
3、出国、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5、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被解除公职的;
注:符合以上提取情形之一的,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从办理住房公积金起缴之日起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缴存人和单位状态属正常状态。在异地缴存需合并计算的须将异地原单位缴存的公积金转移或返缴到我市公积金中心。
2.具有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契税发票(2年内)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办理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5.市公积金中心和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6.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可以在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支付房屋首付款后,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提取额和贷款额不得超过本次购房款总额。
7.缴存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父母、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借款人所占份额限制。
8.我市缴存职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省内其它市(州)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须提供在本市辖区内的抵押物。支持户籍和缴存地均不在我市的职工在资阳辖区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即可申请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贴有照片的身份证明) 、户口簿;
2.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
3.原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结清票据和结清证明;
4.经变更后的署有申请人姓名的房屋产权证、土地证。
规定的其他贷款材料
一手房
二手房
商转公
注:以上所收资料,均看原件收复印件。
1.收件(办理贷款所需资料)
2.现场核查和评估贷款人所提供的抵押物
3.贷款材料上机
4.科室审核
5.中心领导审批
6.签字流程
7.中心放款(每月的1日至25日之间放款)
8.借款人还款:贷款人应在放款后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注:签字时,借款人夫妻和抵押人夫妻必须把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带来审核,收取复印件。
最高额度:单笔贷款额度45万元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按购房款的80%计算贷款额度
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按购房款的70%计算贷款额度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