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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0812-3320578

办公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紫荆巷31号

官方网站: http://www.pzhgjj.com/

上班时间: 周一~周五:9:00-17:00

公积金缴存计算

单位:元
公积金缴存计算结果(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关闭

公积金贷款计算

万元
贷款利率仅供计算使用,实际交易利率由银行评估
公积金贷款计算结果
类型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元)
每月递减(元)
按揭年数
利息总额(元)
贷款金额(元)
还款总额(元)
关闭

攀枝花公积金相关问答

网上查询

网上查询

攀枝花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pzhgjj.com/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12329

人工服务电话:仁和区(0812-2901335);米易县(8175286);盐边县(8653693);西区(5553329);东区(3885199)

查询时间: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查询项目: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网点查询

本市各区县市的公积金服务中心:

1.政务中心窗口 市政务中心二楼 0812-3320432

2.东区管理部 市工商银行3楼(竹湖园) 0812-3885138

3.西区管理部 西区苏铁中路271号,玉泉广场旁边国美电器楼上 0812-5553329

4.仁和区管理部 仁和街口区住建局办公楼2楼 0812-2901335

5.盐边县管理部 桐子林镇东环北路90号,县人社局对面 0812-8653693

6.米易县管理部 米易县政务中心3楼301室,攀莲镇同和路12号 0812-8175286

缴存比例

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

缴存基数

1.攀枝花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为21023

2.攀枝花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1650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该套住房未办理还贷提取手续,可以申请以购房名义提取;同一套住房未以购房名义提取过,可申请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名义提取(注:同一套住房一年内多次交易的,只能提取一次)。

2、租赁自住住房。

非房屋类:

1、支付物业服务费。

2、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或自费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

3、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5、离休、退休的。

6、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7、出国(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材料

住房类

提取原因

提取证明材料(审原件留复印件)

提取申请时间

提取额度(以百元为单位)

购买期房

购房人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或房产证;购房款发票(收据)、契税完税凭证。

购房人配偶申请:除提供购房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一套住房只能一次性提取一次;自购房合同备案之日起至房产证登记后1年内申请。

提取额不超过当前账户余额,同时本人、配偶提取额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或首付款金额(以购房款发票、收据载明金额为准)。如果该套住房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与贷款的差额。

购买二手房

购房人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房屋产权证、购房款发票、契税完税凭证。

购房人配偶申请:除提供购房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一套住房只能一次性提取一次;房产证登记后1年内申请。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的账户余额,同时本人、配偶提取额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以购房款发票载明金额为准)。如果该套住房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与贷款的差额。

购买保障性住房

购房人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购房协议或合同、购房款发票(交款收据)。

购房人配偶申请:除提供购房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签订购房合同或协议起至房产证登记后1年内申请。

提取额不超过当前的账户余额,同时本人和配偶提取额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或首付款金额(以购房款发票或收据载明金额为准)。如果该套住房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与贷款的差额。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还款人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

还款人配偶申请:除提供购房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第一次申请需偿还住房贷款12个月以上,在还款期内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办理委托还贷提取,详见附件2《还贷委托提取说明》。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的账户余额。同时职工本人和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期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办理委托还贷提取,提取额不超过上月已还款额。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

还款人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贷款合同、银行打印的还款明细(加盖银行业务公章)。

还款人配偶申请:除提供购房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第一次申请需偿还住房贷款12个月以上。在还款期内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提前结清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本息结清后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一次,不受一年提取一次的限制。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的账户余额。同时职工本人和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期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

建造自住住房

业主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规划部门规划选址批准文件、建设管理部门建房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业主配偶申请:除提供业主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至房产证登记后1年内申请。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的账户余额,且职工个人和配偶提取额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以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载明金额为准)。

翻建自住住房

业主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原房屋所有权证、建设管理部门改扩建批准文件、扩大用地规模的还需提供国土管理部门用地批准文件、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业主配偶申请:除提供业主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自审批文件批准后,12个月以内申请。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的账户余额,且职工个人和配偶提取额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以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载明金额为准)。

大修自住住房

业主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文件(经鉴定为危房需大修);房屋所有权证;支付大修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业主配偶申请:除提供业主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县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鉴定证明,12个月以内申请。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账户余额,且职工个人和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以支付建房款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载明金额为准)。

租住住房

承租人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非公租房的还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无房产的证明。

承租人配偶申请:除提承租人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每年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账户余额。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提取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租金额。租住其他住房的,夫妻双方提取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租金额,同时不得超过18000元∕年。

非住房

支付物业费

业主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物业公司开具的支付物业费发票。

业主配偶申请:除提供业主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每年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账户余额。夫妻双方提取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物业费,同时不得超过3000元∕年。

职工离(退)休

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离(退)休证或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相关审批手续。

职工离(退)休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借款人需还清贷款后才能销户支取,借款人配偶不受此限制。

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符合条件时。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银行卡、火化证或死亡鉴定书;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书、遗赠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合法继承人身份证明及继承人与死亡人关系的证明(户籍证明或结婚证)。

出国(境 ) 定居

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销户证明或移民签证

取得移民签证可办理。

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或自费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

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或病情诊断书;治疗费用发票;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关系证明。

符合提取条件,即可申请。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症、红斑狼疮、肝硬化、肝萎缩、精神分裂症、严重运动神经元疾病;个人承担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不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金额)。

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支取申请书、身份证、灾难事故处理情况证明、银行卡。

遭遇重大灾害事故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

每户提取额不超过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当前余额。

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支取申请书、身份证、低保证、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凭证、银行卡。

每年提取一次。

每户提取额不超过年低保金额和住房公积金当前余额。

 

提取流程

1.个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册》;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备案。

2.单位初审。审核个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在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上签署意见;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支取清册》上加盖单位印鉴章。

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对、审批。核对个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按照规定核定支取金额;收集备案资料;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上签署审批意见。

4.办理提款手续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1.工退休,凭市州(区、县)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

2.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存人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4.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5.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6.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

注:符合以上提取情形,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部分提取:

支付物业费

业主申请: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物业公司开具的支付物业费发票。

业主配偶申请:除提供业主以上要件外,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每年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账户余额。夫妻双方提取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物业费,同时不得超过3000元∕年。

职工离(退)休

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离(退)休证或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相关审批手续。

职工离(退)休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借款人需还清贷款后才能销户支取,借款人配偶不受此限制。

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符合条件时。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银行卡、火化证或死亡鉴定书;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书、遗赠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合法继承人身份证明及继承人与死亡人关系的证明(户籍证明或结婚证)。

出国(境 ) 定居

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销户证明或移民签证

取得移民签证可办理。

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或自费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

身份证、支取申请书、银行卡、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或病情诊断书;治疗费用发票;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关系证明。

符合提取条件,即可申请。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症、红斑狼疮、肝硬化、肝萎缩、精神分裂症、严重运动神经元疾病;个人承担医疗费用超过1万元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不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支付金额)。

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支取申请书、身份证、灾难事故处理情况证明、银行卡。

遭遇重大灾害事故一年内可以申请提取。

每户提取额不超过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和住房公积金当前余额。

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支取申请书、身份证、低保证、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凭证、银行卡。

每年提取一次。

每户提取额不超过年低保金额和住房公积金当前余额。

 

贷款条件

1.凡连续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2.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购买住房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6.建造、翻建住房的,须具有县(区)及以上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7.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县(区)及以上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8.借款人应当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共同材料

1.身份证明。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二代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5份

2.若有共同借款人,还应提供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为军人,提供军官证。

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收入状况证明。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内查询到的家庭收入能满足贷款额度要求的,可不提供此证明

5.如不能满足贷款额度要求的,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夫妻双方收入状况证明。

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到信贷部和县(区)办事处提出申请

2.信贷部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不符合贷款资格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其说明理由。对符合贷款资格条件的进行受理,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审查表》。

3.借款申请人持相关表格及抵押担保相关资料到担保公司或中心资产保全部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4.由信贷部进行贷前调查和审核,报中心贷款审批会议审定。

5.由公积金中心、借款人、抵押人、抵押权人、受托银行填写相关合同。

6.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的贷款,由担保公司或资产保全部办理抵押登记相关手续

7.发放贷款。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

1.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单身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30万

2.贷款额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余额的30倍

2.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贷款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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