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0398-2827108
办公地址: 三门峡市崤山中路30号市住房公积金办公楼二层
官方网站: http://gjj.smx.gov.cn/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类型 | 等额本息 | 等额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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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还款金额(元) |
每月递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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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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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金额(元) | ||
还款总额(元) |
网上查询
三门峡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wt.smxgjj.com/netface/login.do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自助查询电话:12329
服务时间:全天(除人工咨询服务)
查询项目:
公积金业务咨询、账户余额、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等。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崤山中路30号市住房公积金办公楼二层。
电话:0398-2827108(缴存)2827105(提取)2827107(贷款)
卢氏管理部:
地址:卢氏县休闲园广场东侧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电话:7871301
灵宝管理部:
地址:灵宝市长安路建行二楼 。
电话:8852197
陕县管理部:
地址:陕县高阳路与陕州大道交叉口(金涛花园门口) 。
电话:3837977
渑池管理部:
地址:渑池会盟路中段建行二楼。
电话:4815690
义马管理部:
地址:义马市珠江路中段人行东隔壁。
电话:5828287
受理业务范围: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合户、提取审批;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个人开户、注销登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等。
2020年度三门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5%-12%,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一般不超过12%。
2020年度三门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职工及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6533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4400元执行。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一年期限内的;
2、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一年期限内的;
3、用于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部分;
非房屋类:
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2、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5年以上(含5年)的;
3、退休的;
4、出境定居的;
5、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6、非本省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因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屋类提取材料:
1、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危改回迁房
需提供经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一年之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提取夫妻双方需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外地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除需提供以上的手续之外,还需提供一年之内的《契税完税证》。
2、职工购买二手房
提供一年之内的《契税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如提取夫妻双方须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在国有土地上的应提供县(市、区)级以上房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和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间为准,一年期限内的;在集体土地上的应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和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以《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时间为准。
4、翻建住房
根据“城住字[84]第377号”《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试行)》的规定。
5、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
在国有土地上的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等级报告、建设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和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以建设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时间为准;在集体土地上的应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等级报告、建设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和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以建设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时间为准。
6、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本息的
需提供近12个月内无逾期记录的还款明细或还款存折、近24个月的信用报告、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身份证;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本息的,还需提供贷款合同。
7、用于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部分
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许可证、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
应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五年以上(含五年)的
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
3、退休的
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境定居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注销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户口迁出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因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应提供录取通知书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
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县级以上劳动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司法部门宣告死亡证明、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或遗赠证明及复印件。
1、到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取《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
2、单位初审并加盖章
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初审
4、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复审
5、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主任审批
6、银行办理。
1、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职工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对单位新分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高级技术人员和军队转业、退伍军人,属财政全供单位的,只要所在单位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为其本人开立了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账户余额不能为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不受缴存6个月时间的限制;
3、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依法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具有售房单位出具的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自筹资金;
6、同意按照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符合中心和承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
1、具有直系亲属的借款人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以共同申请一笔贷款。
2、共同申请贷款的借款仅为借款人及配偶与一名子女(可含配偶)或父母。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不同贷款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购买商品房的
1、合法有效已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已支付占所购房款总额的30%的付款证明;
购买二手房的
1、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契约或协议
2、完税发票
3、交易房产的产权证
4、房产评估报告;
拆迁安置房:
1、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
2、房款与补偿款差额部分30%以上的付款凭证;
1、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向中心咨询后,申领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并提交办理材料后,到承办银行处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
2、中心收到承办银行传递的借款人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并告知借款申请人。
3、 中心准予贷款的,向承办银行出具准予贷款通知书,并由承办银行初审人员组织借款人与售房单位依法签定《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或公证等手续。
4、借款人手续完备,由承办金融机构将所贷款项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支付售房单位账户。
贷款额度:
1、贷款最高限额调高至50万元,
2、贷款最长期限为法定退休年龄后顺延5年。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