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0534-2236857
办公地址: 德州市德城区东风东路1666号
官方网站: http://dzgjj.dezhou.gov.cn/
上班时间: 工作日9:00-17:00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类型 | 等额本息 | 等额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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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还款金额(元) |
每月递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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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数 | ||
利息总额(元) | ||
贷款金额(元) | ||
还款总额(元) |
网上查询
德州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gjjwt.dezhou.gov.cn/hfmis_wt/login;jsessionid=C9OxsOlJr7IsNZl_c7pvZSB_22ePeTWaPy8O7gxgLlQsxqcMvYJk!-968698925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等。
查询电话:12329
服务时间:全天(除人工咨询服务)
查询项目:
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
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
人工咨询: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
德城区
地址:东方红西路1378号
咨询电话:0534-2671755
禹城
地址:禹城市行政街邮政储蓄银行四楼
咨询电话:0534-7361016
乐陵
地址:五洲中大道299号便民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34-6268476
宁津
地址:宁津县阳光大街文化艺术中心东侧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34-5233508
齐河
地址:黄河大道10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咨询电话:0534-5661091
陵城区
地址:陵城区陵州西路4452号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34-8108625、0534-8108629、0534-8108621
临邑
地址:临邑县城区永兴大街48号
咨询电话:0534-4439518
平原
地址:平安西大街365号房管中心
咨询电话:0534-4256696、4266667
武城
地址:武城县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南四楼(武城县振华街东首路南)
咨询电话:0534-6217603
夏津
地址:夏津县南城街153号
咨询电话:0534-3218973
庆云
地址:庆云县南环路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2020年度德州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均为5%至12%,由单位自行确定比例。
房屋类:
1、购买自住商品房提取
2、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
3、异地购房提取
4、异地购买二手房提取
5、翻建、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6、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非房屋类:
1、离退休提取
2、死亡提取
3、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提取
4、判处刑罚人员的提取
5、调离、转移提取
6、非因公出境定居提取
7、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8、住房门窗节能改造提取
9、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
基本材料:职工本人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账号及其他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并提交复印件。
代办材料:职工可委托单位经办人或他人代办提取业务,委托他人办理时,除提供提取人身份证、银行账号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外,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不同的材料
步骤一:提出申请。提取经办人持要求的证件和材料提出申请;
步骤二: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窗口核实;
步骤三:审核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窗口打印支取清单;
步骤四:资金划转。住房公积金管理财务部门划转资金;
步骤五:提取成功。职工个人银行卡查询资金或凭提取清单到所在单位办理资金领取。
全额提取:
职工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在缴存单位对其封存后,可全额提取其账户内公积金,并做销户处理:
(一)离休、退休的;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非因公出国定居的;
(四)离开本市就业的;
(五)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六)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部分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同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差价款),保留期房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二手房购房发票日期、拆迁安置房交款凭证日期)对应月份前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
2.翻建、建造自住住房提取: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建房款,保留发票日期对应月份前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
3.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提取金额不得大于维修支出,保留发票日期对应月份前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
4.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贷款期间全部还款本息,保留还清贷款月份前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
5.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夫妻双方有两套商业住房贷款的,合并计算还款额,每年提取一次,保留三个月的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夫妻双方提取共计不得超过上年度还款总额,优先提取借款合同中第一借款人的公积金,确定其不缴纳公积金或缴纳公积金但已提取金额不足上年度还款总额,再提取其配偶的公积金,避免夫妻双方在不同缴存地重复提取。
6.租房提取:每年可按上年租赁支出提取一次,每人每月最高提取500元,保留近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
1、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4、购买首套房,已交付所购住房主体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房,已交付所购住房主体价款40%以上的首付款;
5、购买期房,具有一年之内的网签备案购房合同、机打发票;购买二手房,具有一年以内的不动产证、机打发票;
6、除所购住房外,借款人及配偶名下无二套及以上住房。
7、借款人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不超过两次。
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为德州市的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人员担保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提供的户口簿不能够反映借款人和配偶之间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提交单身声明;
3.购买期房:购房合同(购买已经和房管部门联网的期房,不再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所购房首付款发票;
4.购买二手房:不动产登记证、发票;
5.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6.借款人及配偶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购房地的不动产证明;
7.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
采取担保公司担保形式贷款:
1.借款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提供的户口簿不能够反映借款人和配偶之间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提交单身声明;
3.购买期房:购房合同(购买已经和房管部门联网的期房,不再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所购房首付款发票;
4.购买二手房:不动产登记证、发票;
5.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6.借款人及配偶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购房地的不动产证明。
(一)、采取开发商阶段性担保形式贷款:
1.借款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提供的户口簿不能够反映借款人和配偶之间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提交单身声明;
3.购房合同(购买已经和房管部门联网的期房,不再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所购房首付款发票;
4.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5.借款人及配偶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购房地的不动产证明。
(二)、采取房产抵押形式贷款:
1.借款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提供的户口簿不能够反映借款人和配偶之间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单身的,提交单身声明;
3.已办理完抵押手续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契税发票;
4.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5.借款人及配偶德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所在地、户籍所在地、购房地的不动产证明。
(三)、异地贷款:
异地贷款职工除提供相应贷款形式所要求的的贷款要件外,还要求提交工作所在地不动产证明、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四)、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除提供相应贷款形式所要求的的贷款要件外,须提供商业贷款借款合同、近一年的商业贷款还款流水、商业贷款结清证明。
办理程序:申请-准备材料-担保公司承办房产抵押(担保公司担保)-初审-复审-银行签订合同-银行放款
放款时限:审批至放款约15个工作日。
注:如遇放贷资金出现周转困难时可延长。
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缴纳公积金的最多可贷40万元,一方缴纳的最多可贷30万元(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不超过所购房屋主体价值的70%,二套住房贷款额不超过房屋主体价值的60%)。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