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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0518-12329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6号

官方网站: http://www.lygzfgjj.com.cn/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8:30-12:00

公积金缴存计算

单位:元
公积金缴存计算结果(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关闭

公积金贷款计算

万元
贷款利率仅供计算使用,实际交易利率由银行评估
公积金贷款计算结果
类型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元)
每月递减(元)
按揭年数
利息总额(元)
贷款金额(元)
还款总额(元)
关闭

网上查询

连云港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s://12329.lygzfgjj.com.cn/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

电话查询

  咨询方式电话:0518-12329

  电话投诉:0518-85502772

  监督投诉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6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检组。

网点查询

缴存比例

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仍各为12%;企业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各为5%至12%,由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需要在这区间自行决定(缴存比例一年只能调整一次)。同一单位应同一缴存比例,且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缴存基数

  1、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3450元,以此确定的月缴存额上限为5628元(单位、个人各为2814元);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4260元,以此确定的月缴存额下限为426元(单位、个人各为213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上限的按上限确定,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确定,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据实确定。

  2、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基数或月缴存额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法确定:

  (1)能够提供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的,可以按其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月平均纳税收入确定缴存基数。

  (2)在我市以个体工商户名义缴纳社保的,可以按其调整当月(或上月)的社保缴费基数确定缴存基数。

  (3)可以按不超过2021年度全市缴存职工的人均月缴存额1580元确定月缴存额。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三)大修自住住房:

  (四)退休:

  (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的:

  (六)出境定居:

  (七)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八)支付房租: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十)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

  (十二)离婚共同财产分割:

  (十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提取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同情形需要的不同材料

提取流程

1.提取经办人按要求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2.单位核实同意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3.提取经办人携带申请书、相关提取证明材料以及提取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到管理中心审批窗口提出申请;

4.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打印《住房公积金支取书》机制票据,提取经办人仔细核对票据内容无误后签字确认;

5.管理中心审批人检查签字后,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首页填写交易号并加盖业务章,同时在机制票据第一、二联加盖业务章及审批人私章;

6.提取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盖章后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及机制票据第一、二联到指定经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

9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的通知》,对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用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进行调整,其中,根据职工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人数确定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上限调整为一人户1200元/月、二人户1800元/月、三人及以上户2200元/月;能够提供经住建部门备案登记时间一年以内的住房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租金发票原件的,最高提取额度为实际支付的租金金额且不超过5万元/年。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并结合我市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支持无房租房居住的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我市适当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无房职工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用住房的,根据职工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人数确定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上限,提取上限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我市普通住房租金水平进行调整。为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渡过难关,在我市现行的2019年度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确定阶段性支持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为:一人户1200元/月、二人户1800元/月、三人及以上户2200元/月。调整后每月的提取上限一人户提高193元,年提取额度增加2316元,年可提额度为14400元;二人户提高290元、年提取额度增加3480元,年可提额度为21600元;三人及以上户提高354元、年提取额度增加4248元、年可提额度为26400元,调整后基本可满足实际支付租房租金需求。

为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公积金缴存人渡过难关,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申请人能够提供经住建部门备案时间一年以内的住房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租金发票原件的,最高提取额度为实际支付的租金金额且不超过5万元/年。

此项政策为阶段性支持政策,执行口径以租房提取申请时间为准,执行时间自2022年6月10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到期后提取额度上限将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我市普通住房租金水平和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再行调整。

贷款条件

  1、开户满半年,并且按时、足额、连续汇缴6个月以上,个人信用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证明资料,且交易备案或网签时间一年内的。

  3、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30%。

  4、借款人家庭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且仅申请过1次以内(含)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购房地和公积金缴存地仅1套以内(含)住房。

  5、借款人家庭在申请贷款钱不得就购买该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6、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7、借款人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或者借款人是单身的,必须提供本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中心认可的直系亲属作为联系人。

贷款材料


  (一)一手房贷款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复印件1份

 

  3.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4.婚姻状况声明书原件份

 

  5.离婚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6.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7.购房发票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8.房地产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书原件1份

 

  9.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或材料

 

  (二)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材料:

 

  1.身份证

 

  注: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

 

  2.户口簿

 

  注: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不在同户籍的,还应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注:单身的提供婚姻状况声明书

 

  4.买卖契约

 

  注:买卖契约须经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

 

  5.契税发票

 

  6.过户后的房产证

 

  7.房产评估报告

 

  注:房产评估报告应由在中心备案的评估公司出具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核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核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核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根据下列条件确定:

  (一)最高贷款额度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标准执行(目前借款人双方正常缴存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 60万元;借款人单方正常缴存的,其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等情况进行调整。

  (二)贷款额度应不超过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以个别缴存方式补缴的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作为贷款额度的计算依据。对部队转业干部、高层次人才、新就业人员(指各类学校全日制毕业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时间不满五年的)等,以个别缴存方式补缴的金额经批准可以作为贷款额度的计算依据,补缴金额不得超过账户正常汇缴金额的一倍;高层次人才补缴金额不受限制。

  (三)购买商品房、存量房、集资房、保障性住房等,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交易总价的 70%(总价款为所购房屋全款,不包括车库、车位、装修、家电等配套款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工程预算造价的 70%。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商业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中心和商业银行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贷款额度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平均缴存额及剩余工作月数分别计算。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本人平均月缴存额(近 6 个月)x2.5x剩余工作月数。

  (五)自 《连云港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取得人才购房券或生活补贴的全职引进在我市市区范围内工作的各类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单方最高贷款额度 50 万元,夫妻双方均为高层次人才的,双方最高贷款额度 100 万元。


贷款还款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

(一)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在贷款合同期限内,可以向“中心”申请变更月还款额或年限。通过重新约定还款期数,调整下期月还款额,变更后的月还款额与变更前相比差额应超过100元。变更业务办理后,借款人按新的还款计划按月还贷,每笔贷款每年可变更一次。

(二)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的,原贷款利率档次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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