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0763-12329
办公地址: 清远市和平中路
官方网站: http://gjjzx.gdqy.gov.cn/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6:30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类型 | 等额本息 | 等额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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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还款金额(元) |
每月递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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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数 | ||
利息总额(元) | ||
贷款金额(元) | ||
还款总额(元) |
工商银行公积金查询:https://mybank.icbc.com.cn/icbc/conformity.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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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电话:12329
人工服务电话:0763-3877290
查询时间: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查询项目: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2022年度清远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按职工上年度月工资额的5%至12%缴交。
2022年度清远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1)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1410元;
(2)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21507元。
房屋类:
1、提取公积金还购房按揭贷款;
2、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租房提取。
非房屋类:
1、退休退款
2、死亡退款
3、租房自住
4、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
5、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
6、市内转移提取的
基本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个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结婚证;
3、个人公积金专用存折(自行到银行打出存折余额)。
根据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
3、支取公积金。
部分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额度不可超过房屋总价;
2、翻建、大修住房: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翻建、大修的费用。
3、偿还贷款:首次提取不得超过首期,以后每年按还款额度提取。
4、公共租赁住房:不得超过月租金乘以当年度租房期的月数。
全额提取:退休退款、死亡退款、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
1、在清远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2、清远市户籍或实际派驻清远市工作;
3、在清远市购买自住住房;
4、在清远市没有住房。
基本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贷款人书面申请
3、单位出具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和申请人连续一年按时、足额缴缴交住房公积金证明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一手房:
1、符合规定的《住房购买合同》
2、抵押物或质押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保证人身份证和书面担保文件或书面担保文件或资信证明
3、放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注: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委托放款通知书)
(二)购买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贷款人书面申请
2、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3、单位出具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和申请人连续一年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证明
4、清远市(含各县区):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含30万元),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交易价或者银行指定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的60%,如果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40万元内的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交易价或者银行指定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的50%。
5、房地产权证
6、符合规定的《住房购买合同》
7、房地产价格评估综合报告书
8、抵押物或质押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由委托银行指定的评估所),保证人身份证和书面担保文件或书面担保文件或资信证明
9、放款人要求提供的其它数据(注: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书,委托放款通知书)
步骤一:
贷款申请:到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大厅领取贷款相关表格填写好并提交上述对应办理材料;
步骤二:
等待通知:中心审批同意,出具准予放款通知书一式三联;
步骤三:
签订合同:受委托银行取回资料,并送有关资料到方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步骤四:
银行放款:银行送一联放款通知书到中心排队放款,中心决定放款后,开具支票给银行,银行划款到开发商,并及时通知客户。
贷款额度:
1、双方公积金处于缴存状态,且均为清远户籍,合并最高可贷50万元;单方公积金处于缴存状态,最高可贷40万元。
2、双方公积金处于缴存状态,一方为清远户籍,合并最高可贷50万元;单方公积金处于缴存状态,最高可贷40万元。
3、双方公积金处于缴存状态,一方为清远户籍,另一方为非清远户籍且在外市缴存公积金,最高可贷40万元。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2)等额本金: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