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紫气大路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类型 | 等额本息 | 等额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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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还款金额(元) |
每月递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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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数 | ||
利息总额(元) | ||
贷款金额(元) | ||
还款总额(元) |
网上查询
四平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xn--fiq70ag3c6xju1jmtau7ekthks2cjmmomeop8f.xn--55qw42g.cn/wt-web-gr/grlogin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服务热线查询电话:12329
人工服务电话:公主岭(0434-6220202);梨树县(5224033); 双辽市(7228155);伊通县(4228955)
查询时间: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查询项目: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四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南迎宾街l558号
电话:12329
公主岭市管理部:
地址:公主岭市公主西大1578号
邮编:136100
传真:6290505
服务大厅电话:6220202
梨树县管理部:
地址:梨树镇买卖大街西侧中医院道南
邮编:136500
传真:5243379
服务大厅电话:5224033
双辽市管理部:
地址:双辽市新市街1263号
邮编:136400
传真: 7228155
服务大厅电话:7228155
伊通满族自治县管理部:
地址:伊通县伊通镇
邮编:130700
服务大厅电话:4228955
2020年度四平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
2020年度四平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15753元,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580元。
2020年度四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缴存基数上限不能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低于四平最低工资标准。
房屋类: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支付租赁住房租金的;
非房屋类:
(一)离休、退休的;
(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三)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
(六)因患有国家规定的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以及遇到突发事件,造成严重人身伤害和家庭生活困难的;
(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两年内未申请办理贷款的或贷款结清后两年内未再次办理贷款的。
共同材料:
1、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龙卡。
2、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单位或委托人出具的同意代领公积金的委托书。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不同材料
步骤一:申请提取的职工持相关的提取材料到管理中心;
步骤二:管理中心对申请提取职工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在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办理提取手续;不准提取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
注:须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的缴存额,并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款。
2.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因患国家明确规定的重大疾病住院治疗提取公积金的,须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的缴存额,并不得超过住院治疗所需金额。
3.职工及配偶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市区或县(市)城镇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共有租赁住房和商品住房的。
(1)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租住商品住房的,可提取公积金的最高月租金标准分别为:市区职工个人800元/月;各县(市)和辽河垦区城镇职工个人600元/月。低于此标准的,按实际计算。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如果偿还能力不足的可提供担保人担保;
(四)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借款人可用自购住房、自有房产或第三人房产作抵押;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共同材料:
1.本人书面贷款申请;
2.本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证件;
3.本人婚姻状况证明;
4.本人及其配偶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
5.借款人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
6.管理中心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1.购买新房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如果不办理按揭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首付款收据,并提供房产抵押;
2.购买二手房,提供:五年内的房屋产权证;
3.购买棚户区回迁住房的借款人,需出具:棚户区回迁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房产抵押;
1、贷款申请:借款人携带申请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符合贷款条件的,填写申请表。
2、贷款审批: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查。并在借款人提交上述全部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及时通知申请人。
3、签订合同: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由中心委托的承办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承办银行向房产部门出具认可书。
4、抵押登记:借款人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划转款项:借款人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和《放款通知》到承办银行划款。
贷款额度:
四平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每笔贷款最高不超过70万元。购买新房首套房的,不超过实际购房价值的70%,其中顶层不超过50%。购买新房第二套房的,不超过实际购房价值40%,其中顶层不超过50%。购买二手房的额度,由管理中心依据购房人实际购房价值及房屋交易评估指导价格确定。
1、柜面还款方式:
借款人每月到贷款划款银行柜面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2、委托扣款方式:
借款人委托贷款承办银行通过储蓄卡、储蓄存折、信用卡等方式代扣偿还。
借款人到贷款划款银行办理一个储蓄卡(本),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书》,借款人自承办银行划款之日的次月相对应日起开始存入足额的还款数额,银行每月从借款人帐户代扣应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