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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0515-12329

办公地址: 盐城市亭湖区迎宾南路158号

官方网站: http://ycgjj.yancheng.gov.cn

上班时间: 工作日9:00-17:00

公积金缴存计算

单位:元
公积金缴存计算结果(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关闭

公积金贷款计算

万元
贷款利率仅供计算使用,实际交易利率由银行评估
公积金贷款计算结果
类型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元)
每月递减(元)
按揭年数
利息总额(元)
贷款金额(元)
还款总额(元)
关闭

盐城公积金相关问答

网上查询

盐城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ycgjj.yancheng.gov.cn/

温馨提示:

1.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输入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的后四位,登录后可根据提示自行修改密码。

2.查询单位公积金,输入单位公积金账号,初始密码为123,登录后可根据提示自行修改密码

3.个人贷款查询时请输入个人贷款账号,初始密码为个人公积金密码,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电话查询

服务热线查询电话:12329

查询项目: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网点查询

缴存比例

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缴存比例为12%;

企业及其职工缴存比例为5%-12%;

个人缴存者由本人根据收入在3800元-23000元之间自主选择,则对应的个人月缴存额在380元-2300元之间。

缴存基数

建湖县、射阳县、阜宁县、滨海县、响水县:1840元-23000元;

市直、亭湖区、盐都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大丰区、东台市:2070元-23000元

提取条件

(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三)退休提取:职工账户已封存,且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直接办理退休提取。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退休证。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原始材料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岗证)。
(五)出境定居提取:提供境外永久居留权证明。
(六)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七)在缴存城市及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支付房租提取。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及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凭证。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在缴存城市及工作所在地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无住房)。
(八)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直接提取。
(九)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可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个人支付的实际金额。
(十)职工死亡提取: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户口注销的有效凭证、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受遗赠)文件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注明经办人姓名、与职工继承或遗赠关系)。
备注:(一)、(二)、(六)项已婚职工的配偶及未婚子女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未婚职工的父母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同时提取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法定证件,未婚子女需本人携身份证到管理中心现场填写婚姻状况承诺书。户口簿不足以证明亲子关系的,由父母或子女单位或家庭住址所在居委会出具亲子关系说明书。

提取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1、购买商品住房提供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税务部门监制的首付款发票或购房发票或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凭证)。购房时间以票据开具时间为准;
2、购买二手住房,提供购房合同(协议)、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契税或增值税发票。购房时间以票据开具时间为准。
3、购买公有住房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协议)或不动产权证书、《公有住房出售专用发票》。购房时间以票据开具时间为准。
4、集资建房由单位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参加集资人员名单,职工提供集资建房契约(合同、协议)和购房发票(收据)。购房时间以购房契约签订时间为准。
5、在异地购建房的,除上述各情形应提供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提取人或其配偶、父母或子女在购房所在地工作有效凭证或购房所在地户籍材料。
备注:为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缴存职工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外购买住房,购房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购房所在地工作或不系购房所在地户籍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书(翻建提供)、具备资质的建筑工程公司出具的工程造价预算。建房时间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签发时间为准。
2、大修自住住房,提供规划部门核发的批准文件、不动产权证书和具备资质的建筑工程公司出具的工程造价预算。修房时间以规划部门出具的大修批准文件签发时间为准;自住住房增设电梯的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增设电梯批准文件、增设电梯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合同、增设电梯资金筹集分摊比例方案,且应在电梯建设工程总价费用发票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提取。

提取流程

      个人根据自身提取情况携上述材料到各地服务大厅柜台申请,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即办理,提取金额直接转至个人住房公积金绑定卡;对提取凭证需要进一步核实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于疑难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咨询电话:12329           监督电话:88210956  

提取额度

一、购买自住住房:
可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累计提取额度与公积金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住房贷款未结清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数没有限制。该笔贷款累计提取额不超过提取时实际已还住房贷款本息总额。
贷款已结清的,在贷款结清后三个月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还应不超过贷款结清时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且不超过贷款最后一次结清金额。
三、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可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婚职工在大市区(含市直、亭湖、盐都)租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7200元/年;未婚职工在其他各县(市、区)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6000元/年。已婚职工在大市区(含市直、亭湖、盐都)租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14400元/年;已婚职工在其他各县(市、区)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12000元/年。如一年内提取额度未达到上限,可分次提取

贷款条件

1、借款人已开户满半年且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当年转业干部、退伍军人除外);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3、有合法有效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合同或其他批准资料;
4、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5、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非本单位在职职工,采取挂靠或代缴等形式,实际是由缴存人本人缴纳单位部分及个人部分公积金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所购的房屋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暂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贷款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绑定卡、结(离)婚证、户口簿;借款人为单身一人的,须由本人当场填写个人婚姻状况承诺书。共同借款人为军官(含士官)的出具军队统一颁发的有效证件。当年转业干部、退伍军人提供转业或退伍有效凭证。
2、①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②建造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③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不动产权证书及乡镇人民政府核发的批准文件。
3、①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不低于房价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凭证;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施工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造价预算表、施工单位开具的收款凭证;②购买二手住房的:已过户的提供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转让合同或买卖契约,税收缴款书(契税完税凭证)。未过户的,还需提供《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
4、担保资料:①以现房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抵押房产所有权人(抵押人)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②以有价证券质押的,需提供有价证券及冻结止付手续、有价证券所有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③以公积金质押的,需提供出质人本人签写的《质押贷款保证书》、出质人身份证;④以担保公司担保的,需提供担保公司的担保书;⑤以第三人担保的,需提供第三人身份证,本人签写的《担保书》。

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应当凭贷款申请资料,向管理中心各地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意向表》等有关资料;
2、贷款受理: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审核同意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等;
3、贷款审批: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贷款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通知并协助借款人办理担保落实手续。
4、贷款发放:借款人凭担保落实材料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发放。管理中心通知受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或房屋承建(修)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借款人已全额付清的可划入至借款人本人账户)。自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并通知借款人之日起30日内借款人未办理贷款划转手续的,视同借款人放弃贷款申请。

贷款额度

单笔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以下三项计算的最低值:
(一)购买非装配式住宅的,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贷款额度计算;购买装配式住宅的,贷款额按以下三种情况计算后再上浮20%。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人均为不低于规定正常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其还贷能力确定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40%×12(月)×贷款年限(年);
2.借款人均为低于规定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是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者,贷款额不高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个人一次性补缴不计入公积金账户余额);
3.借款人既有不低于规定正常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又有低于规定正常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是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者的,贷款额不高于分别计算最高可贷额度后的和值。
(二)购买、建修自住住房,贷款额不超过房屋交易总价的80%。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也不超过上述规定比例限制。
(三)贷款最高限额。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共同借款人为现役军〔士〕官的,视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装配式成品住宅的贷款最高限额可上浮20%。经盐城市服务高校发展办公室审核确定的留盐就业创业5年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驻盐高校毕业生最高限额可上浮50%。同时符合两类上浮条件的,家庭成员最高贷款额为68万元,一人最高贷款额为34万元
上述三项计算所得贷款额度,两人或两人以上的贷款额低于15万元的可放宽至15万元,一人的贷款额低于8万元的可放宽至8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加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贷款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公积金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