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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0371-23991508

办公地址: 开封市龙亭区区(县)新城街道;市民之家3楼东公积金

官方网站: http://gjj.kaifeng.gov.cn/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公积金缴存计算

单位:元
公积金缴存计算结果(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关闭

公积金贷款计算

万元
贷款利率仅供计算使用,实际交易利率由银行评估
公积金贷款计算结果
类型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元)
每月递减(元)
按揭年数
利息总额(元)
贷款金额(元)
还款总额(元)
关闭

开封公积金相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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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比例

各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单位和个人分别5%,上限分别为12%,缴存单位可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当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1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2020年度年工资总额除以12。

职工工资总额计算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执行。

提取条件

一、缴存职工全额购买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缴存职工全额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缴存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四、缴存职工购买房改房、集资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五、缴存职工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缴存职工正常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七、缴存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八、缴存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九、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缴存职工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一、缴存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二、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材料

  一、缴存职工全额购买自住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尚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备案后的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

  (2)提取人的储蓄卡。

  2、购买自住住房已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经核实无误办理提取手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提取时间以全额购房发票记载时间为准,提取时限为五年以内。

  2、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和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房屋共有人无需提供关系证明。

  3、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等之一。

  4、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5、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中心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6、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定会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需慎重考虑)。

  7、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二、缴存职工全额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房地产权证、全额购房发票、契税票。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经核实无误办理提取手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提取时间以房地产权证(必须为首次办理的)记载时间为准,提取时限为5年以内。

  2、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和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房屋共有人无需提供关系证明。

  3、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等之一。

  4、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5、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中心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6、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定会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需慎重考虑)。

  7、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三、缴存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一)建造自住住房:

  1、身份证、房地产权证(建造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支出费用的发票。

  2、提取人的储蓄卡。

  (二)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身份证、房地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鉴定报告、支出费用发票。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经核实无误办理提取手续,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产生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总额,且不超过房价总额。提取时限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间为准,提取时限为5年以内。

  2、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和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房屋共有人无需提供关系证明。

  3、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等之一。

  4、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5、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中心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6、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定会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需慎重考虑)。

  7、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四、缴存职工购买房改房、集资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一)购买房改房:

  1、身份证、房地产权证、房改房审批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印章)。

  2、提取人的储蓄卡。

  (二)购买集资房:

  1、身份证、房地产权证、集资房审批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印章)、契税票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印章)。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经核实无误办理提取手续,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房价总额。职工购买房改房的提取时间,以房改审批表记载的时间为准;职工购买集资房的提取时间,以契税票记载的时间为准,提取时限均为5年以内。

  2、缴存职工如集资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提供的契税票,需包含提取职工的纳税明细。

  3、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和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房屋共有人无需提供关系证明。

  4、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等之一。

  5、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6、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中心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7、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定会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需慎重考虑)。

  8、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五、缴存职工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经核实无误办理提取手续,缴存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满三个月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同时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同时办理。首次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本次提取额度不超过首付款与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2、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和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3、缴存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后,每间隔一年可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再次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仅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每期提取额不超过当期实际偿还本息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与贷款本息总额之和;提前结清还款的,还款一年内可办理提取,提取额不超过还款金额;自然结清的,还款一年内,且与上次提取间隔满一年后可办理提取。

  4、由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须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满一年方可办理首次提取,每间隔一年可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期提取额不超过当期实际偿还本息额,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公积金贷款本息总和;

  由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在商贷存续期间从未提取过公积金的,按照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的要求办理,不用遵循上述商转公提取公积金的规则办理。

  5、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等之一。

  6、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7、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中心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第六条正常偿还异地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的手续办理。

  8、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定会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需慎重考虑)。

  9、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六、缴存职工正常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商业银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加盖业务印章的还款明细(含最近三个月还款明细记录)、购房发票复印件一份。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经核实无误办理提取手续,缴存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满三个月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可同时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同时办理。首次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本次提取额度不超过首付款与已偿还贷款本息总和。

  2、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和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3、缴存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后,每间隔一年可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再次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仅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每期提取额不超过当期实际偿还本息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与贷款本息总额之和;提前结清还款的,还款一年内可办理提取,提取额不超过还款金额,需再提供结清证明;自然结清的,还款一年内,且与上次提取间隔满一年后可办理提取,自然结清的需再提供最后三个月的还款明细(不再提供最近三个月的还款明细)和结清证明。

  4、由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的,商贷结清还款一年内可办理提取,提取额不超过当期实际偿还本息额减去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的差。只需提供最后三个月还款明细(不再提供最近三个月还款明细)和购房发票复印件。

  5、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等之一。

  6、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7、职工同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须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8、公积金G系统上线(2018年7月1日)后,职工因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了公积金,提取满一年后,又用本套住房还贷而再次提取时,只需提供银行出具加盖业务印章的还款明细(含最近三个月还款明细记录)、购房发票复印件(或者借款合同复印件)。

  9、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中心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偿还异地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同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显示贷款情况的,可办理提取手续。

  10、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定会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需慎重考虑)。

  11、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七、缴存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一)租赁公共(或廉租)住房

  1、身份证、公租(或廉租)房租赁合同、公租(或廉租)房租金缴纳凭证。

  2、提取人的储蓄卡。

  (二)租赁商品住房

  1、身份证、承诺书(现场填写)、租赁合同。(备注:各县管理部仍需提取人提供无房证明。)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每半年提取一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租房费用。提取本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单身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同时提供户口本或婚姻状况证明,最高月提取额为600元/月;已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者户口簿),最高月提取额为1200元/月,低于此标准的,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2、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等之一。

  3、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4、职工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不适用于本条支取条件。

  5、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中心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6、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一定会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需慎重考虑)。

  7、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八、缴存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身份证、退休证明。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等之一。

  2、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3、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九、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一)缴存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1、身份证、残疾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提取人的储蓄卡。

  (二)缴存职工满50周岁,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失业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1、身份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提取人的储蓄卡。

  (三)缴存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1、身份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明。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等之一。

  2、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3、户口不在本市行政区域或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且与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视为未重新就业,如重新就业按照转移办理。

  4、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中心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5、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十、缴存职工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出境定居证明。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等之一。

  2、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3、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中心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4、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十一、缴存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身份证、低保证。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提取职工需提供本人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等之一。

  2、委托代理人为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及经公证后的委托书。

  3、需核实提取信息的,经中心核实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4、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十二、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

  2、提取人的储蓄卡

  提取政策、额度的确定和注意事项:

  1、需提供死亡职工储蓄卡。为了保证提取款项能够及时到账,所提供的储蓄卡应为一类卡账户(可到开卡银行确认)。

  本人储蓄卡: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原银行等之一。

  2、死亡证明分为火化证、医学死亡证明、公安机关非正常死亡证明和户口簿上显示死亡注销信息、清真寺出具的死亡证明。

  3、死亡职工有储蓄卡的,提取金额转入本人储蓄卡内,由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同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代理人非提取职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经公证后的委托书或者相关法律文书。

  死亡职工无储蓄卡的,由职工单位办理,提供单位转款承诺书,需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银行账号、名称和开户银行。

  死亡职工既无储蓄卡又无缴存单位的,需提供继承(遗赠)公证证明或法院判决书以及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和储蓄卡。

  4、办理时限:手续齐备,当场办理。

 

提取流程

提取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贷款条件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开户日期满6个月且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
2、申请人须在开封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
3、申请人夫妻双方从未有住房贷款或只有过一笔住房贷款。
4、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5、申请人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中,近两年无连续3期、累计6期的逾期现象,无呆账现象。
6、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7、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户籍地须在开封行政区域内。
8、申请人所购住房,房地产开发商已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9、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商品房: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2)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二手房: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加盖“开封市房地产档案信息中心证明专用章”的《存量房交易核定计税价格通知书(住宅)》、买卖契约、过户后房本、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过户前房本复印件一份。借款人还款银行卡原件。
(2)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3)卖方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

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房本、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银行贷款还清凭证原件一份。借款人还款银行卡原件。
(2)担保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贷款流程

(1)借款人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到中心征信查询窗口查询《个人征信报告》,领取《最高可贷额度通知单》;
(2)借款人夫妻及担保人持相关资料到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3)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手续;
(4)中心收到抵押权证后,批准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30年,还贷年龄可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贷款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法,即每月还款的总金额相等。
等额本金还款法,即每月还款的本金不变,利息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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