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12329
办公地址: 邵阳市大安街18号
官方网站: https://www.hnsygjj.cn/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类型 | 等额本息 | 等额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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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还款金额(元) |
每月递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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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数 | ||
利息总额(元) | ||
贷款金额(元) | ||
还款总额(元) |
服务时间:自动查询、自助服务:全天候 24 小时提供自助语音服务
人工服务:周一到周五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00 到 5:00。(法定假日除外)
拨打方式:省内用座机或手机可直接拨打12329,不需加区号,在省内任一地点拨打均按市话收取相关费用。
服务内容:
(1)自助政策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年度验审、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自助帐户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
(3)人工服务:公积金政策咨询、投诉建议、咨询回拨
服务流程
1、座机或手机可直接拨打12329,按系统提示“欢迎拨打湖南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邵阳公积金请按1”,按“1”,进入邵阳12329热线系统
2、系统提示:“人工服务请按0,公积金提取请按1,贷款请按2,汇缴开户、变更转移、封存年审请按3,公积金联名卡请按4,网站网上业务请按5,投诉建议请按6”
3、根据系统提示,按键选择相应的业务,如按“1”进入贷款业务咨询
4、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相应服务,如按“1”进入“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及条件”进行业务咨询。
5、重听请按“9”键;返回上层菜单请按“*”键,返回主菜单请按“#”键
2021年度邵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单位和职工合计缴存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2021年度邵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5749元
月最高缴存基数:17247元;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的;
非房屋类:
非房屋类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本市户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且未再就业的;
7、非本市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遇到自然灾害与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9、调离本市的。
房屋类:
购买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房的:
1、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产权备案证(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4、购房付款凭证(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5、已取得产权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卡(能提供正确的开户支行名称)或本人银行存折(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两份)。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第1-6项内容准备本人资料外,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注: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经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当场退回。需核实的,三日之内告知能否提取。
提前偿还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中心信贷部门出具的提前还款通知书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卡(能提供正确的开户支行名称)或本人银行存折(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两份)。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第1-4项内容准备本人资料外,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当场退回。需核实的,三日之内告知能否提取。
购买二手房的:
1、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4、已取得产权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卡(能提供正确的开户支行名称)或本人银行存折(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两份)。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第1-5项内容准备本人资料外,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注: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经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当场退回。需核实的,三日之内告知能否提取。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
1、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拆迁安置协议(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4、购(建)房付款凭证(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卡(能提供正确的开户支行名称)或本人银行存折(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两份)。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第1-5项内容准备本人资料外,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注: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经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当场退回。需核实的,三日之内告知能否提取。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土地使用证、两年内建造、翻建住房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4、支付费用凭证(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卡(能提供正确的开户支行名称)或本人银行存折(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两份)。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第1-5项内容准备本人资料外,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注: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经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当场退回。需核实的,三日之内告知能否提取。
合伙建房的:
1、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建房报建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伙建房方案、建房职工花名册(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4、建房付款凭证(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卡(能提供正确的开户支行名称)或本人银行存折(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两份)。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第1-5项内容准备本人资料外,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注: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经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当场退回。需核实的,三日之内告知能否提取。
大修自住住房的:
1、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4、房屋权属证明(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5、工程预决算(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6、支付费用凭证(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7、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卡(能提供正确的开户
支行名称)或本人银行存折(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两份)。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第1-7项内容准备本人资料外,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注: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经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当场退回。需核实的,三日之内告知能否提取。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1、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4、借款合同(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5、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及还贷余额凭证(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卡(能提供正确的开户支行名称)或本人银行存折(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两份)。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第1-6项内容准备本人资料外,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注: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经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当场退回。需核实的,三日之内告知能否提取。
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15%)的:
1、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4、房租发票(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5、家庭收入证明。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卡(能提供正确的开户支行名称)或本人银行存折(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两份)。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第1-6项内容准备本人资料外,还需提供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注: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经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当场退回。需核实的,三日之内告知能否提取。
非房屋类:
离、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退休审批表(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卡(能提供正确的开户支行名称)或本人银行存折(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两份)。
注: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经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当场退回。需核实的,三日之内告知能否提取。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4、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5、失业证明。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卡(能提供正确的开户支行名称)或本人银行存折(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两份)。
注: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经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当场退回。需核实的,三日之内告知能否提取。
职工(本市户籍)终止劳动关系3年以上且未再就业的:
1、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4、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证明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各复印一份)。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卡(能提供正确的开户支行名称)或本人银行存折(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两份)。
注: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经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当场退回。需核实的,三日之内告知能否提取。
职工(非本市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终止劳动关系合同或协议。(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4、户籍证明(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卡(能提供正确的开户支行名称)或本人银行存折(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两份)。
注: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经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当场退回。需核实的,三日之内告知能否提取。
工作调离本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调动证明或与原单位脱离关系证明或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4、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迁移证明或外地户籍(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卡(能提供正确的开户支行名称)或本人银行存折(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两份)。
注: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经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当场退回。需核实的,三日之内告知能否提取。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4、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5、经公证部门公证后的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卡(能提供正确的开户支行名称)或本人银行存折(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两份)。
注: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经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当场退回。需核实的,三日之内告知能否提取。
遇到自然灾害与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县级(含县)以上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支付凭证(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4、单位(乡镇街道)出具的证明。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卡(能提供正确的开户支行名称)或本人银行存折(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两份)。
注: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经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当场退回。需核实的,三日之内告知能否提取。
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卡(能提供正确的开户支行名称)或本人银行存折(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两份)。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第1-4项内容准备本人资料外,还需提供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注: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经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当场退回。需核实的,三日之内告知能否提取。
出境定居的:
1、填写《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因出国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一份)。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本人银行卡(能提供正确的开户支行名称)或本人银行存折(携带原件审核,用A4纸复印两份)。
注:由代办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经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手续不齐全的,当场退回。需核实的,三日之内告知能否提取。
1、职工向管理中心提供要件材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3、审核通过后,受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职工可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价款,不足部分向市中心或当地管理部申请个人贷款,但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购房价款。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全额还清购房贷款,提取额不得超过应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支付自住房房租费超出家庭收入15%以上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应支付的房租费。
4、公积金账户实际储存余额按100元整数提取(保留100元以下,含100元)。
全额提取: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出境定居的;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5、调出本省的。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且在申请贷款前三个月无停缴记录的在职在岗人员;
2、有至少不低于购(建)房总价款20%的自筹资金;
3、能提供符合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要求的抵(质)押物或保证人;
4、有稳定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信用良好(逾期记录不超过连续三次、累计六次)。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书》一份:
①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和有效的婚姻状况证明;
②中心指定银行的还贷存折。
2、购建房资料:
①购买商品房: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首期付款凭证、产权备案登记证明;
②购买二手房:提供交易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交易契税凭证;
③私人建房:城镇建房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自筹资金凭证;农村建房的,提供农村宅基地使用批复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和自筹资金凭证;
④合伙建房:提供立项批文、合伙建房方案、建房花名册、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已付款凭证,委托开发商承建的,另提供承建合同、开发商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⑤拆迁安置房:采取以安置地方式安置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采取安置房方式安置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
⑥银行按揭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购房合同、银行贷款合同、按揭贷款剩余本息清单及提前还款证明。
3、担保资料:
①房产抵押担保方式:提供抵押物的所有权证、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证明;
②个人保证担保方式:提供保证人身份证。
1、贷款申请。借款人持近五个年度内购(建)自住住房资料到中心服务大厅贷款受理柜台领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书》。
2、贷款受理。借款人持必备资料到中心服务大厅贷款受理柜台进行受理。
3、合同签订。借款人接到中心通知后,与贷款相关人员(指借款人配偶、房产所有权人及共有人、保证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心服务大厅签订贷款合同,并现场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4、贷款发放。采用个人保证方式的,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将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指定账户;采用房产抵押方式的,收到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后,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将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指定账户。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