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12345、12319
办公地址:珠海市海滨北路8号5楼
官方网站:http://gjj.zhuhai.gov.cn/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周三中午党员志愿岗:12:00-14:00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类型 | 等额本息 | 等额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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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还款金额(元) |
每月递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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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数 | ||
利息总额(元) | ||
贷款金额(元) | ||
还款总额(元) |
珠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gjj.zhuhai.gov.cn/zwfw/wsfw/content/post_2098331.html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
查询电话:12329
移动用户拨打:12345
服务时间:全天(除人工咨询服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5点。
查询项目
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
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
人工咨询: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横琴管理部)
电话:0756-8935235
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金融产业服务基地12幢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栏管理部)
电话:0756-7751925
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平沙二路1043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湾管理部)
电话:0756-7260594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斗门管理部)
电话:0756-5597075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北路50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756-12345
地址:珠海市海滨北路8号5楼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
2021年度珠海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
2021年度珠海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设定为珠海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2682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3、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4、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5、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6、租房提取
7、离休、退休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9、出境定居提取
10、死亡提取
基本材料:
居民身份证
根据不同情况,相对应需提交材料,具体可咨询0756-12345。
步骤一:
准备材料: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准备好相应的办理材料,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各管理所内办理。
步骤二:
提交材料:申请人在服务窗口提交办理资料,工作人员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
步骤三:
审批放款:工作人员按使用规定审核资料,资料齐全的当场开局准许提取公积金批复。职工本人可凭批复到银行提取公积金款项。
职工每次申请租房提取,审批通过后提取金额将按当时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90%进行计算,一次性支取,每个自然年内提取总额不超过24000元。
不同提取事项额度不一样,具体可咨询0756-12345。
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须符合以下必要条件:
1、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起前6个月,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且申请时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月缴存额不低于珠海市最低月缴存额标准。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3、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家庭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5、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所购的新建商品房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楼盘项目备案登记;
6、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家庭满足珠海市限购政策,公积金贷款次数在全国范围内不超过两次
7、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8、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同意提供规定要求的担保;
1.未婚声明
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3.居民身份证件
4.首付款证明
5.货款担保资料
第一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填写《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向公积金委贷银行提起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
第二步:公积金委贷银行受理申请、初审,向中心上传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除客户原因外3个工作日内);
第三步:中心审批公积金贷款额度(自委贷银行上传贷款申请资料,且资料齐全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
第四步:公积金委贷银行办理相关的抵押手续并且通知借款人前往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及担保合同》(除政府原因导致抵押物权证办理延误外10个工作日内);
第五步:公积金委贷银行上传个人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抵押)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步:中心审核放款资料(自委贷银行上传放款申请材料,且资料齐全无误后5个工作日);
第七步:公积金贷款发放;
第八步:借款人到公积金委贷银行领取个人借款合同。
贷款额度:
每户(按两个符合条件的职工计)原则上可借贷25万元。结合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实际情况及收入水平、还款能力等因素,参照广州做法可适当增加个人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利率: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
五年以下(含五年)2.75%
五年以上3.25%
贷款期限
一手楼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楼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的五年。
一、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按月偿还,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法和等额本金法2种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法:月还款额相等,每月还款额中本金偿还额先少后多、利息偿还额先多后少,适用于还贷前期资金紧张的借款者。
等额本金法:月还款额中的本金偿还额相等,利息偿还额随着本金的减少而减少,适用于还贷前期资金不太紧张的借款者。
二、还贷流程:
1、线上办理
①关注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个人服务→办理→我要办理贷款业务→提前部分还本/提前结清;
②或打开手机公积金APP→业务办理→贷款业务→提前还本/提前结清;
认真阅读提前还款须知后点击办理,办理前请确认已将足额资金存入贷款委托扣款账户内,系统将即时自动扣划提前还款金额(若因扣款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扣款失败,需到贷款银行处理)。
2、线下办理:职工提供要件资料到贷款银行办理。
珠海市各承办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农商银行、邮政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润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民生银行、东莞银行、浙商银行)贷款业务(变更业务)承办网点服务窗口。
三、逾期还贷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资料到贷款银行办理→公积金中心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