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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0335-12329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106号

官方网址:  http://www.qhdgjj.com/

上班时间:9:00-12:0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公积金缴存计算

单位:元
公积金缴存计算结果(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关闭

公积金贷款计算

万元
贷款利率仅供计算使用,实际交易利率由银行评估
公积金贷款计算结果
类型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元)
每月递减(元)
按揭年数
利息总额(元)
贷款金额(元)
还款总额(元)
关闭

网上查询

网上查询

秦皇岛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s://wt.qhdgjj.com/yd-ish/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0335-12329

人工服务电话:0335-3047127

查询时间: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14:30-17:30(夏季作息时间)

查询项目: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网点查询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106号

  0335-12329

  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秦皇岛公积金管理中心卢龙管理部

  卢龙县卢龙镇永安路(卢龙大酒店东行150米路南)

  0335-7209181

  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秦皇岛公积金管理中心昌黎管理部

  昌黎县昌黎镇东大市场公安分局东行50米

  0335-12329

  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秦皇岛公积金管理中心青龙管理部

  青龙县青龙镇滨河路山水雅园小区对面

  0335-12329

  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秦皇岛公积金管理中心抚宁管理部

  长征路金山新园12栋

  0335-12329

  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缴存比例

根据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2022年6月23日《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通知》

2022年在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

1.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职工上年度月工资额的5%12%缴交;

2. 缴存单位可在5%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 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缴存基数

2022年度秦皇岛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402元,下限为1900元。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出境定居的;

4、家庭纳入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需交纳房租的

5、职工死亡;

6、工作调离且户口迁出本市;

7、调离本市转移(电汇)。

提取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同情形需要的不同材料

提取流程

步骤一:

提出申请: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步骤二:

等待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步骤三:

办理提取手续:审核通过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额度

提取支付费用发票日期之前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费用总额

【注意事项】同一套住房按建修房原因只能提取一次

贷款条件

    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2)借款人购买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存量住房(二手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并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购买合法的自住住房,已签订不动产交易部门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

    6)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比例要求。

    7)同意用所购住房办理抵押或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贷款材料

【秦皇岛公积金一手楼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4份);

  2、配偶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3、双方户口本(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4、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户口所在地部门开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5、首付款收据或发票(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6、购房合同原件。

  【秦皇岛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

  1、办理新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1-4项);

  2、所购房屋产权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3、有卖方夫妇签字并按有手印的同意出售房产的声明;

  4、卖方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1份);

  5、房屋买卖契约;

  6、卖方户口本和婚姻证明(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申请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贷款流程

1.职工网上申请 http://www.qhdgjj.com/秦皇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提示操作完成。

  2.职工现场面签提供贷款材料,服务网点如下:

昌黎管理部
昌黎县昌黎镇东大市场公安分局
抚宁管理部
抚宁县抚宁镇长征路金山新园12号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106号
卢龙管理部
卢龙县卢龙镇永安路卢龙大酒店东行150米
青龙管理部
青龙县青龙镇滨河路山水雅园小区

  3.中心审核(签订合同)

  4.办理贷款担保抵押

  5.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

  1、无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为购房实际金额的70%以内;已有1套住房或有贷款记录(含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实际金额的40%

  2、双职工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单职工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

  3、贷款期限最长30年。在不超过最长贷款期限的基础上,贷款期限可在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的基础上延长5年

  4、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5、目前执行的基准利率为5年(含)期以下为2.75%,5年期以上为3.25%

贷款还款

(一)办理流程:

1、在提前还贷前要查询剩余贷款额,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根据语音提示输入提前还款的部分金额,随后用户携带身份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预约提前还款的金额

2、用户根据还款的多少选择填写申请书,全部还款的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贷款申请书》,部分还款的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申请书》,随后工作人员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3、接下来申请人的申请书会被转移到相应的委托银行,等待银行审批。

4、银行审批过后,接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5、申请人收到审批成功的通知后,就可以到银行偿还申请的还款金额和利息了。

6、用户在提前还款成功后需要把提前还款表交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档。

(二)申请条件:

1、该笔贷款已成功放款半年以上;

2、申请人当前状态下没有逾期

3、申请人在提前还款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受理网点加意见、盖章;

4、申请人提前还款由于还款账户余额不足而造成扣款不成功的,需再次申请。

(三)申请时间:在固定还款日及前后2天以外的时间内提出申请(5天限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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