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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缴存计算

单位:元
公积金缴存计算结果(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关闭

公积金贷款计算

万元
贷款利率仅供计算使用,实际交易利率由银行评估
公积金贷款计算结果
类型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元)
每月递减(元)
按揭年数
利息总额(元)
贷款金额(元)
还款总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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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公积金相关问答

网上查询

网上查询

六安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zfgjj.luan.gov.cn/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等。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12329

服务时间:全天(除人工咨询服务)

查询项目

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

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

人工咨询: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

网点查询

缴存比例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不低于月工资总额的10%(单位和个人各5%),有条件的单位不高于24%(单位和个人各12%)。

缴存基数

2022年六安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587元。即2022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660元(单位和个人各为2830元)。缴存基数下限按六安市2022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执行。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商品住房;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3、拆迁安置住房;

4、购买二手自住房;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6、支付工作所在地自住房房租;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

  2、调离本市或出境定居;

  3、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且未再就业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5、患重大疾病。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

2、《六安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根据不同提取情形,提取人还需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

提取流程

1、提取人到本单位,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取《六安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单》。

2、填写“支取单”。并加盖单位行政章,单位签章人须在“支取单”上签名,并留办公室联系电话,以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时核实。

3、提取人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和填写好的《六安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单》。并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每周的周二或周五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手续。

4、周二办理手续的,周三到银行提现,周五办理手续的,下周一到银行提现。

提取额度

房屋类:

1、购买商品住房(一次性提取),提取金额为购房合同签定或《房地产权证》办理当月之前(含当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人、配偶及产权共有人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截至工程相关票据日期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合计提取额不得超出票据金额。

3、拆迁安置自住房(一次性提取),人账户余额不足需提取配偶及产权共有人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相关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截至拆迁安置协议签发日期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合计提取额不得超出拆迁安置应补差价款。

4、购买二手自住房(一次性提取),截至《房地产权证》办理日期前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合计提取额不得超出所购房屋总价。

5、支付工作所在地自住房房租(租金不超过1500元/月),提取当年房屋租金。

非房屋类:

  一、离休、退休

  提取额度

  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本息余额。

  二、职工调出本行政区域或出境定居

  提取额度

  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本息余额。

  三、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且未再就业

  提取额度

  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本息余额。

  四、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提取额度

  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本息余额。

  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1、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

  提取额度

  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应在发放住房贷款一年后申请提取,以后每次申请提取应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还贷本息。

  2、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提取额度

  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应在发放住房贷款一年后申请提取,以后每次申请提取应间隔12个月以上,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还贷本息。

  3、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住房贷款

  提取额度

  只能提取至借款提前结清日期前的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但不得超出结清还款金额。

  六、职工患重大疾病(一次费用在5万元以上)

  提取额度

  不得超过医院发票总费用扣除医保承担部分后的个人承担费用。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提取额不足个人承担部分的,可以提取其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的住房公积金,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费用。

贷款条件

1、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含)个月,职工在购买自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贷款职工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贷款职工个人及配偶无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材料

1、借款人(共有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2、结婚证原件

3、根据不同情形还需以下材料:

  贷款材料:

  1、借款人(共有人)夫妻双方身份证

  2、结婚证原件

  3、根据不同情形还需以下材料:

  (1)购买开发企业的期房

  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复印件、所购房屋的预告登记证原件、开发企业出具的保证函原件;

  (2).购买二手房

  借款人先提供未过户的卖方房产证原件,待中心确定可以贷款后,再提供买卖双方协议、首付款收据、契税发票和完税证复印件、房屋评估报告;

  (3)住房拆迁

  应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确权证明、预告登记证;

  (4)期房、二手房、住房拆迁贷款

  除分别提供以上要件外,还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单职工和离异职工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工资存折复印件(或中心认可的收入证明)借款人提供的月收入应大于或等于月还款额的2倍。

贷款流程

借款人提出申请、提供资料→“中心”初审、委托银行复核→“中心”审贷会审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中心”签发委贷通知单→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

1、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60万元;

2、单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可贷40万元;

3、住房拆迁的,贷款额不超过拆迁户的新房补偿款;

4、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以上1 、2款的50%

贷款还款

1、借款人应按月等额还款,若发生还款逾期,按实际执行利率加收50%罚息;

2、借款自批准发放之日起,满两年后可提前偿还借款部分本金或一次性结清借款,提前结清借款不收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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