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类型 | 等额本息 | 等额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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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还款金额(元) |
每月递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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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询
阿里地区尚未开通公积金网上查询,你可以按下面方法查询
1、带上个人身份证,到阿里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查询;
2、直接拨打阿里地区公积金中心的电话咨询(0897—2826199)。
1、电话咨询:0891-6829730、0891-6829731、0891-6829732、0891-6829733(24小时服务)
2、查询项目:单位职工可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明细、余额信息,职工对缴存余额、贷款余额有异议的,可到管理中心申请复核。
注:我区的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也即将开通,根据语音提示,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即可进行个人业务查询。
地址: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
邮编:859000
电话:0897—2826199
2020年度阿里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用住房;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而租赁住房用于自住 ;
(四)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部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三、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大修自用住房提取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牵扯到夫妻双方互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双方提取人一起提取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工程预算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用住房提取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牵扯到夫妻双方互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双方提取人一起提取
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设计红线图》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工程预算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建造自用住房提取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牵扯到夫妻双方互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双方提取人一起提取
4、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建设审批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工程预算机构出具的《工程预算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拍卖房提取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牵扯到夫妻双方互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双方提取人一起提取
4、房屋委托拍卖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竞拍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房改房提取
1、单位证明原件(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牵扯到夫妻双方互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双方提取人一起提取
4、提供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加盖售房单位公章及房委办评估人员私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售房单位账户证明(注明售房单位开户行名、行号、开户账户)
6、全产权补差:全产权补差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67%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牵扯到夫妻双方互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双方提取人一起提取
4、提供拆迁部门签章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
5、被拆迁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售房单位账户证明(注明售房单位开户行名、行号、开户账户)
购商品房提取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如牵扯到夫妻双方的公积金提取必须双方单位证明和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双方提取人一起提取
4、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开发商证明(注明开发商的开户银行账号、银行名称和行号)
6、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兵团范围内缴存职工购买住房可同时申请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即购房人和提取人均为缴存职工)。购房人属非缴存职工,不能申请提取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住房,夫妻双方同属购房人)。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在申请提取时,除按照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提供所需资料外,还应出具提取人与购房人关系证明,同一户口的提供户口簿;非同一户口的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非本中心缴存职工另需出具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
注:购买新建商品房已全额付清房款的,在取得全款购房发票的一年内,
提供经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全款购房发票可提取
集资房提取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许可证、立项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施工许可证文件、集资人员名单、集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售房单位收款证明(注明集资单位的集资款账号、集资款开户行名称、行号)
5、如牵扯到夫妻双方互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双方提取人一起提取
购买二手房提取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如牵扯到夫妻双方的公积金提取必须双方单位证明和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双方提取人一起提取
4、房产转让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过户到提取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住房装修费提取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牵扯到夫妻双方互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双方提取人一起提取
4、缴存地自有住房房屋权属证明(新建商品房未办理房屋权属证明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住房装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考取大专院校提取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牵扯到夫妻双方互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双方提取人一起提取
4、大专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学费缴纳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在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以缴存基数作为收入,职工配偶未在我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配偶方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配偶无工作的,须提供社区出具的无业证明。)
注:家庭生活困难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依据收入和家庭人口计算家庭人均收入
重大疾病提取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牵扯到夫妻双方互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双方提取人一起提取
4、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
5、婚姻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口的提供户口簿;非同一户口的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
6、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出院证明或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医疗费用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重大疾病包括: 肢体伤残Ⅱ级至Ⅲ级、智力残疾Ⅲ级、心血管病并发症、脑血管病及并发症、后遗症、各种恶性肿瘤、癌症肾病综合症、慢性肾功能衰竭、肝硬化、重型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并发症、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判处刑罚提取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缴存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监管部门盖章的提取人委托书或委托公证书
契税和维修金提取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牵扯到夫妻双方互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双方提取人一起提取
4、房屋权属证明(新建商品房未办理房屋权属证明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契税完税证或维修金票据(取得发票起一年内)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物业费提取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牵扯到夫妻双方互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双方提取人一起提取
4、房屋权属证明(新建商品房未办理房屋权属证明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物业管理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票据当年内有效)
租房提取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牵扯到夫妻双方互办的,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双方提取人一起提取
4、缴存地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和配偶无房证明
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缴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缴存人户口已注销,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3、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或公证书
4、死亡证明书、户口本、结婚证及继承人(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缴存人公积金余额少于叁仟元,可由法定继承人(首先是配偶,无配偶父母)做出书面承诺,可免于公证
工作调动(调出兵团范围)
1、转出单位出具转出证明,并提供单位账号和个人账号及转出人身份证号。
2、转入单位出具转入证明且需当地公积金中心审核盖章(内容包括转入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转入证明公积金账号和转入银行名称及行号)
3、调动手续复印件(本人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调函)
4、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调动(兵团范围内)
1、转入单位和转出单位证明(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公积金账号,行号,行名)(证明由转出和转入单位出具)
2、调动单位调动手续调令(商调函、签订新单位劳动合同),单位经办人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注:如果单位集体转出、转让(超过3人,包括3人),转出单位需先到中心拷集体转移表,由原单位盖章,查询转出人余额后办理
退休提取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退休手续(退休证明材料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解除合同、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提取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解除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丧失劳动能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本市户籍职工、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生活困难: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的职工,提供民政部门或街道或社区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提取公积金还本中心贷款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如牵扯到夫妻双方的公积金支取必须双方单位证明和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双方提取人一起提取
注:
(1)已在管理中心签订月缴还月共协议的,其缴存账户的余额只能用于冲抵贷款本息;未签订月缴还月共协议的,使用自有资金按月还贷或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本息的可采取报账制,也可采取预付制。
(2)职工在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只能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还贷期间因退休等原因封存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的,职工本人及配偶的账户不允许销户,其本人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只有在结清贷款时方可提取,其配偶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可提取至最低保留余额,所提住房公积金用于部分提取冲抵贷款本息。
提取公积金还商贷、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
1、单位证明(单位公积金账号、个人账号及提取人身份证号)
注:单位证明自开具之日起的3个月以内有效可跨年计算
2、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如牵扯到夫妻双方的公积金支取必须双方单位证明和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双方提取人一起提取
4、采取报账制的, 应提供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放款银行出具的上年1-12月还款明细(提前全部结清贷款的可在结清当年报账提取)
采取预付制的,应提供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放款银行出具的当月住房贷款余额对账单(对账单上注明贷款帐号)
5、 偿还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采取报账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放款银行出具的上年还款明细(提前全部结清贷款的可在结清当年报账提取)
偿还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采取预付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对账单(对账单上注明贷款帐号)。注:已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月缴还月共协议的,其缴存账户的余额只能用于冲抵贷款本息 即预付制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装修费提取:住房装修发票按票面金额提取,最高提取上限10万元(夫妻合并计算)
购商品房提取:累计提取金额应不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考取大专院校提取:应不大于实际承担的总额
重大疾病提取:不得超过自付部分
大修、翻建、建造自用住房提取: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工程预算报告》中的预算价格
购买拍卖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提取:累计提取金额应不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契税和维修金提取:契税完税证和维修金发票按票面金额提取
物业费提取:物业管理费票据按票面金额提取
租房提取:
1、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提取上限每月1500元(夫妻合并计算),一次最多提取12个月的租金,房租低于提取上限的按实际支出提取。
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集资房提取:累计提取金额应不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退休提取、判处刑罚提取、解除合同、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购买二手房提取:累计提取金额应不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金额应按产权份额分别计算;未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金额应按产权人数量平均计算。
提取公积金还本中心贷款:提取金额应不大于已偿还贷款本息金额
提取公积金还商贷、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提取金额应不大于已偿还贷款本息金额
1、借款申请人在管理中心连续按月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状态正常
3、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本中心和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贷款记录,且贷款已还清。(夫妻合并计算贷款次数,购买单位集资(统)建房和单位房改房除外)
4、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记录符合管理中心的要求。
(一)基本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借款人4份,配偶3份)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配偶页)结婚证复印件都各2份,不低于20%的首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
2、夫妻双方收入证明,收入由单位财务科或人力资源部核准后填写,贷款人单位盖章有效。借款人配偶未在本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未贷款证明。
3、在兵团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借款申请书》, 在电脑上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4份。正反打在一张纸上。
(二)选择材料:
商品房
1、购房者不低于20%的首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
2、契稅发票复印件2份
3、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房产公司售房证明1份(内容包括开户行名称和帐号)
单位房改房
购房单位房改房提供:《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单位售房账户证明、补33%产权的需提供:《全产权补差计算表》、及原(67%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工程概预算。
2、大修自住住房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概预算。
二手房
1、提供过户到本人名下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根据计税房价80%,计算贷款额。
2、转让合同原件、契税发票复印件1份。
单位集资(统)建房
单位提供资料
1、发改委立项批文。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本人和单位签订的集资协议书。
6、集资单位证明(内容包括集资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名称、开户行名称、及开户账号)。
注:以上资料是原件1份(单位盖章),复印件1份
1、职工提供材料交到管理中心审核;
2、委托银行通知职工签订合同;
3、办理贷款担保抵押;
4、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
1.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得高于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会的规定,目前最高额度50万,且不高于所购自住住房价值的80%
2.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银行未结清贷款余额计算,且最高不超过50万,超出部分请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的同时,必须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长期限30年,最长年限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
贷款利率:
1.利率按照国家利率政策规定执行(5年以下的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在同档次利率基础上上浮10%。
2.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执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利随本清。
3.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时,次年1月1日起 每月偿还的本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调整。
1、委托扣款方式:即借款人与委托银行签订协议,委托银行从借款人储蓄卡直接扣划还款。
2、柜面还款方式:即借款人直接以现金、支票、信用卡或储蓄卡到受委托银行规定的营业柜台还款。
3、月缴存还月供方式:借款人连续足额按月缴纳住房公积金,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缴存银行和放贷银行是同一家时,借款人及配偶可使用个人缴存账户按月还款(具体按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扣款协议》)执行。缴存银行和放贷银行不是同一家时,借款人及配偶可每年一次使用个人缴存账户余额用于还款。
4、提前还款:经管理中心同意,借款人可以部分提前还款或者全部提前结清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