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类型 | 等额本息 | 等额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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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还款金额(元) |
每月递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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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数 | ||
利息总额(元) | ||
贷款金额(元) | ||
还款总额(元) |
网上查询
个人账户:http://www.ybzfgjj.com/netbusiness/login_137.html
注:首次登陆需首先进行注册,账户获取方式为可以向单位负责公积金业务的同志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号或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营业厅向柜员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号。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服务热线查询电话:12329
延边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延吉天池路(0433-2268539);延吉友谊路(2263588);安图(5925999);敦化(6226775);图们(3630314);汪清(8814370);珲春(7563737);和龙(4233837);龙井(3222683);长白山(5720866)
服务时间:人工服务电话:工作日 9:00—17:00; 自动语音服务:24小时
查询项目: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
延吉天池路管理部
地址:延吉市天池路3399号,市法院西侧。
电话:0433-2268539
延吉友谊路管理部
地址:延吉市友谊路661号。
电话:0433--2263588
安图管理部
地址:安图县明月镇鑫田小区。
电话:0433-5925999
敦化管理部
地址:敦化市翰章大街809号,建行总行斜对过。
电话:0433-6226775
图们管理部
地址:图们市恒昊大厦门市。
电话:0433-3630314
汪清管理部
地址:汪清县益佳花园小区12号门市,益生商务酒店西。
电话:0433-8814370
珲春管理部
地址:珲春市靖和街森林山大路环亚山城门市。
电话:0433-7563737
和龙管理部
地址:和龙市七中对过,兴烨首府5号楼。
电话:0433-4233837
龙井管理部
地址:原龙井市法院对过,盛泰小区门市。
电话:0433-3222683
长白山管理部
地址:二道镇景民路丽都紫薇阁门市。
电话:0433-5720866
2020年度延边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不高于12%
2020年度延边公积金缴存额度范围
图们市、敦化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148元-4494元;
延吉市、珲春市、长白山:158元-4494元
2020年度延边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元)。
1、职工所在单位为本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夫妻双方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贷款,对停缴、欠缴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具有户籍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已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的(含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再次申请贷款时需留存借款人近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未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清上次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且个人信用良好的,可再次申请贷款;
二手房: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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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所在单位为本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贷款,对停缴、欠缴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具有户籍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二手住房的,全额自筹资金办理过户手续,自税票开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借款人已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的(含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再次申请贷款时需留存借款人近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未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清上次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且个人信用良好的,可再次申请贷款;
5、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它金融机构贷款期间出现过连续违约6次以上(含6次)的,在贷款结清后满三年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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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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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户手续:提交已过户到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名下的房屋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发票和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等;
2、身份证明:借款人、抵押人和共同还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如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调解书;
3、收入证明:共同还款人缴存公积金的无须提供收入证明,以公积金业务系统内记录的缴存基数作为收入标准。共同还款人未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收入证明。
(1)半年内工资卡流水明细,并加盖银行印 鉴; (2)营业房出租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合 同、承租方营业执照。住房出租的提供出 租房屋和自住房屋产权证; (3)出租车从业人员需提供《出租车从业资格 证》、《出租车营运证》,有经营权者提 供《出租车经营权证》; (4)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注册登记一年以上的营 业执照; (5)另有其他稳定收入的,需提供银行流水; 4、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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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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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屋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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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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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齐全,信息录入后,7个工作日内审批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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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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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时的工本费由房产局收取,收取标准为住宅房72元,非住宅房496元(门市、车库);
2、跨行转款时的手续费由银行收取,收费标准由委托银行决定;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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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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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所在单位为本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贷款,对停缴、欠缴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具有户籍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在延边州内购买可按揭的楼盘(与住房公积金有合作协议的楼盘),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具有购建房屋总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有 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首付最低比例为30%;
5、借款人已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的(含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再次申请贷款时需留存借款人近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未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清上次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且个人信用良好的,可再次申请贷款;
6、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它金融机构贷款期间出现过连续违约6次以上(含6次)的,在贷款结清后满三年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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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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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合同:购房合同须经房产部门备案;
2、购房收据:20%或30%以上首付款的购房收据;
3、身份证明: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如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调解书;
4、收入证明:共同还款人缴存公积金的无须提供收入证明,以公积金业务系统内记录的缴存基数作为收入标准。共同还款人未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收入证明。
(1)半年内工资卡流水明细,并加盖银行印 鉴; (2)营业房出租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合 同、承租方营业执照。住房出租的提供出 租房屋和自住房屋产权证; (3)出租车从业人员需提供《出租车从业资格 证》、《出租车营运证》,有经营权者提 供《出租车经营权证》; (4)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注册登记一年以上的营 业执照; (5)另有其他稳定收入的,需提供银行流水; 5、拟抵押房屋产权证:按揭贷款以所购房屋做抵押无须另提供抵押物。如所购房屋已办理产权证,提供该产权证办理贷款手续即可,抵押物不需要评估;
6、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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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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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购买的房屋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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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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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齐全,信息录入后,7个工作日内审批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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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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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时的工本费由房产局收取,收取标准为住宅房72元,非住宅房496元(门市、车库);
2、跨行转款时的手续费由银行收取,收费标准由委托银行决定;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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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
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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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所在单位为本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贷款,对停缴、欠缴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具有户籍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贷款所购房屋已经办理不动产权证;
4、银行贷款无违约记录;
5、借款人已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的(含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再次申请贷款时需留存借款人近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额;未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清上次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且个人信用良好的,可再次申请贷款;
6、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它金融机构贷款期间出现过连续违约6次以上(含6次)的,在贷款结清后满三年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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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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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2、还款计划及还款明细,须加盖银行业务章;
3、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
4、借款人、共同还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如夫妻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结婚证。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调解书;
5、共同还款人缴存公积金的无须提供收入证明,以公积金业务系统内记录的缴存基数作为收入标准。共同还款人未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收入证明。
(1)半年内工资卡流水明细,并加盖银行印鉴;
(2)营业房出租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承租方营业执照。住房出租的提供出租房屋和自住房屋产权证;
(3)出租车从业人员需提供《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出租车营运证》,有经营权者提供《出租车经营权证》;
(4)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注册登记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
(5)另有其他稳定收入的,需提供银行流水;
6、所购房屋为商品房的,按原购房价确认抵押价值不需评估;所购房屋为二手房的,管理部需开具认可书;
7、还款存折或还款卡号;
8、征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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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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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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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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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齐全,信息录入后,7个工作日内审批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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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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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时的工本费由房产局收取,收取标准为住宅房72元,非住宅房496元(门市、车库);
2、跨行转款时的手续费由银行收取,收费标准由委托银行决定;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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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初审:公积金管理部对借款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答复。
2、抵押评估:借款人持贷款所需材料到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房屋进行评估。购买二手住房和按揭贷款的,以所购买的房屋总价款作为抵押价值,不进行评估。
3、贷款审批:审批人员应对审核人员提出的审核意见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对审核资料进行完整性复核的基础上,对借款申请人贷款进行审批;
4、签订合同: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按规定办理住房抵押登记、《他项权证》手续。
按揭贷款楼盘项目审批后,开发单位应与“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借款人应与受委托银行签订《阶段性保证合同》。
5、贷款拨付:“中心”为借款人开《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凭证》,受委托银行应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房地产开发单位或者建房、大修住房承建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二手住房可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的确定:按以下条件综合计算后取最低值:
1、购买144㎡以下自住住房的职工,使用公积金可贷额度为购房总价的80%;超出购房标准的,使用公积金职工可贷额度为购房总价的70%;
2、提供其他房产证的,最高可贷额度为拟抵押房屋评估总价的60%;
3、最高可贷款额度为夫妻账户余额的30倍,缴存额不足一万的按一万计算,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最高可贷60万;单方缴存最高可贷50万;
4、月还款额最高不能超过家庭总收入的60%。对于借款人收入较低、月还款额虽然未超过规定比例,但扣除按月还款后,用于日常生活支出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人均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偿还贷款申请的除外。
5、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出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对连续、足额缴存五年以上,并且具有稳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可以延长一年至五年。
等额本息:
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