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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0779-3960631

办公地址: 北海市北海大道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官方网站: http://www.beihai.gov.cn/2760/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6:30

公积金缴存计算

单位:元
公积金缴存计算结果(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关闭

公积金贷款计算

万元
贷款利率仅供计算使用,实际交易利率由银行评估
公积金贷款计算结果
类型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元)
每月递减(元)
按揭年数
利息总额(元)
贷款金额(元)
还款总额(元)
关闭

北海公积金相关问答

网上查询

北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xxgk.beihai.gov.cn/bhszfgjjglzx/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等。

电话查询

服务热线: 0779-3960631

网点查询

  北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联系电话:支取业务3960631 缴存业务3087059

  合浦管理部:

  办公地址:合浦县廉晖苑小区大门口

  铁山港管理部:

  联系电话:6816865

  办公地址:南康镇朝阳大道南53号

缴存比例

2020年度北海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低为5%

缴存基数

1.北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为18660元

2.北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标准为1810元

提取条件

非住房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

4.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

6.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住房提取:

  非销户类提取条件:

  缴存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以自住为目的租赁住房,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提取材料

1.《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本人身份证

3.相应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相应的证明资料

提取流程

1.提取人提出申请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提取资料

3.窗口工作人员打印提取凭证并入账,提取人签名并将凭证单交回单位财务

4.归集管理科负责人审批

5.凭证单交回中心计财科,办理转账支付手续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贷款购买自住房提取额度: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首付款总额;

2.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房提取额度: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所购房发票总额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票据金额提取。

4.偿还住房贷款: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还款月数的偿还贷款本息总额。

5.提前偿还住房贷款: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提前还款金额

6.翻建、大修住房: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翻建、大修的费用

全部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到广西住房公积金管理辖区外工作的;

  4.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

  6.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贷款条件

1.在本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提供有效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并支付不低于全部价款或评估现值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4.申请人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提供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

6.同意在贷款期间,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留存12个月的缴存额。

贷款材料

预售一手户

北海购买预售商品房申请贷款

(一)个人申请资料

项 目

份数

备注

借款人、配偶、共有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3份

双面复印

借款人、配偶、共有人户口簿

复印件各3份

复印首页、户主登记页及本人登记页。户口信息有变更的,需复印变更页,如果配偶是军人的,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印封皮及信息页)

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复印件3份

未婚声明(中心提供)

原件3份,

未婚、离异、丧偶者提供

经济收入证明 (有效期3个月内)                 

原件各2份

配偶有工作单位,不交公积金者提供,另需提供近六个月银行流水1份

配偶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

原件1份

(二)所购房屋及相关资料。

购房不动产统一发票、现金缴款凭证或刷卡小票等

复印件2份

现金缴款凭证或刷卡小票的金额必须与不动产发票的金额相符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北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复印件2份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开发商所开发项目没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备案过的,项下预售商品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确认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封顶照片。

注:上述个人及购房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实,所提供的复印材料统一使用A4纸

大修,建房

北海建房、大修申请贷款须知

个人申请资料

项 目

份数

备注

借款人、配偶、共有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3份

双面复印

借款人、配偶、共有人户口簿

复印件各3份

复印首页、户主登记页及本人登记页。户口信息有变更的,需复印变更页,如果配偶是军人的,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印封皮及信息页)

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复印件3份

未婚声明(中心提供)

原件3份,

未婚、离异、丧偶者提供

经济收入证明 (有效期3个月内)                 

原件各2份

配偶有工作单位,不交公积金者提供,另需提供近六个月银行流水1份

配偶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

原件1份

(二)所建房屋及相关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临时许可证、工程预算书、建房票据(购地发票或购买建房材料票据或承建商出据的首付票据)

复印件2份

已办好房产证及土地证的,只需提供复印件

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

复印件2份

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复印件2份

只用于因大修申请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购买一手房

北海购买一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

索引号:16082-16131-2014-414953

信息种类:公积金贷款

文号:

生成日期:2014-09-02 09:35:16

发布日期:2014-09-02 09:31:32

发布机构:住房领域

(一)个人申请资料

项 目

份数

备注

借款人、配偶、共有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3份

双面复印

借款人、配偶、共有人户口簿

复印件各3份

复印首页、户主登记页及本人登记页。户口信息有变更的,需复印变更页,如果配偶是军人的,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印封皮及信息页)

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复印件3份

未婚声明(中心提供)

原件3份,

未婚、离异、丧偶者提供

经济收入证明 (有效期3个月内)                 

原件各2份

配偶有工作单位,不交公积金者提供,另需提供近六个月银行流水1份

配偶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

原件1份

(二)所购房屋及相关资料。

购房合同、购房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二手房)、契税完税证、现金缴款凭证或刷卡小票等

复印件2份

现金缴款凭证或刷卡小票的金额必须与不动产发票的金额相符

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

复印件2份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开发商所开发项目没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备案过的,项下预售商品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供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封顶照片,以上材料盖公章确认。

注:上述个人及购房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实,所提供的复印材料统一使用A4纸。

贷款咨询电话:3087053  3087051

内容概述:(一)个人申请资料项目份数备注借款人、配偶、共有人身份证件复印件3份双面复印借款人、配偶、共有人户口簿复印件各3份复印首页、户主登记页及本人登记页。户口信息有变更的,需复印变更页,如果配偶是军人的,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印封皮及信息页)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

内容全文
内容全文

(一)个人申请资料

项 目

份数

备注

借款人、配偶、共有人身份证件

复印件3份

双面复印

借款人、配偶、共有人户口簿

复印件各3份

复印首页、户主登记页及本人登记页。户口信息有变更的,需复印变更页,如果配偶是军人的,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印封皮及信息页)

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

复印件3份

未婚声明(中心提供)

原件3份,

未婚、离异、丧偶者提供

经济收入证明 (有效期3个月内)                 

原件各2份

配偶有工作单位,不交公积金者提供,另需提供近六个月银行流水1份

配偶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

原件1份

(二)所购房屋及相关资料。

购房合同、购房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二手房)、契税完税证、现金缴款凭证或刷卡小票等

复印件2份

现金缴款凭证或刷卡小票的金额必须与不动产发票的金额相符

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

复印件2份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开发商所开发项目没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备案过的,项下预售商品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供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封顶照片,以上材料盖公章确认。

注:上述个人及购房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实,所提供的复印材料统一使用A4纸。

 

贷款流程

1.申请人填写贷款审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管理中心审批

3.银行审批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4.房地产交易中心对贷款抵押物进行抵押登记

5.银行在取得抵押权证后划款。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

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达到1000元以上(含1000元),或申请职工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达到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将可申请到60万元的最高贷款

贷款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公积金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