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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0598-8276769

办公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工商银行分行大楼二十层

官方网站: http://www.sm.gov.cn/zw/ztzl/smszfgjjzt/

上班时间: 工作日9:00-17:00

公积金缴存计算

单位:元
公积金缴存计算结果(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关闭

公积金贷款计算

万元
贷款利率仅供计算使用,实际交易利率由银行评估
公积金贷款计算结果
类型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元)
每月递减(元)
按揭年数
利息总额(元)
贷款金额(元)
还款总额(元)
关闭

三明公积金相关问答

网上查询

网上查询

三明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smgjj.com/MemberLogin.aspx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等。

电话查询

服务热线查询电话:12329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98-8276769

服务时间:人工服务电话 :工作日 9:00—17:00; 自动语音服务: 24小时

查询项目: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

网点查询

缴存比例

(一)缴存比例标准。2022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上限为各12% ,最低缴存比例下限为各5%

(二)缴存比例调整。缴存单位于年度基数核定时,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确定后年度内原则上不得变更调整,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在缴存比例区间内向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期限为一年,由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个工作日内审批。

缴存基数

 (一)最高月缴存额。2022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为5688元(23699元×12%+23699元×12%)。

 (二)最低月缴存额。2022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为182元(1810元×5%+1810元×5%)。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一次性还清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

4.在本市工作地租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

非房屋类: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

  2、因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所列特殊病症,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3、因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

  4、离休或退休;

  5、调离本省;

  6、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再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

  7、企业经法院裁决破产后未再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

  8、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9、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提取材料

三明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归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材料

  (1)贷款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申请书;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归还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取材料

  (1)借款合同、贷款银行或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贷款证明原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结清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

  提取材料

  (1)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一次性还款证明和最近六个月的还款明细表、房产证;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提取材料

  (1)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信息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和备案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夫妻两地分居的职工,在本市范围外配偶方所在地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须提供配偶方工作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社保(或医保)缴交明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二手房

  提取材料

  (1)契税完税证、房产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交纳过户手续费土地出让金等的发票;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夫妻两地分居的职工,在本市范围外配偶方所在地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须提供配偶方工作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社保(或医保)缴交明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房改房、单位集资房

  提取材料

  (1)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书、房价计算表(或购房正式发票或收据)、有权单位出具的集资批文等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夫妻两地分居的职工,在本市范围外配偶方所在地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须提供配偶方工作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社保(或医保)缴交明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拆迁房

  提取材料

  (1)城市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合法有效的发票(或原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夫妻两地分居的职工,在本市范围外配偶方所在地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须提供配偶方工作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社保(或医保)缴交明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拍卖房

  提取材料

  (1)房产证、契税完税证、拍卖成交确认书、交纳成交佣金(保证金)发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夫妻两地分居的职工,在本市范围外配偶方所在地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须提供配偶方工作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社保(或医保)缴交明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2、提取材料

  (1)建设工程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翻建住房规划许可证或私人建房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工程预决算书(或各项支出正式发票);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夫妻两地分居的职工,在本市范围外配偶方所在地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须提供配偶方工作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社保(或医保)缴交明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修住房

  提取材料

  (1)市、县危房鉴定委员会出具的B 、C、D级危房鉴定证明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工程预决算书(或各项支出正式发票);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夫妻两地分居的职工,在本市范围外配偶方所在地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须提供配偶方工作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社保(或医保)缴交明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多人购房提取

  对2人(含2人)以上(配偶、父母、子女关系)共同购买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材料:购房时应提供的材料;结婚证原件或直系亲属证明材料。

  (2)本市范围外配偶方所在地购建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材料:配偶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医保)卡原件;购建大修住房时应提供的材料;配偶方工作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或医保证明。

  租房和物业费提取

  租房提取

  提取材料

  (1)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2)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房产的证明和结婚证,并面签对承租行为、婚姻状况及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物业费提取

  提取材料

  (1)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

  (2)保障性住房租赁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

  (3)物业服务费支付凭证;

  (4)住房公积金存折、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住宅加装电梯

  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填写《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县(市)管理部或归集科(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业主委员会或该梯号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住户签名形成的决议;

  3、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与电梯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协议;

  4、已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的还应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

  2、电梯施工单位开具的收款发票(转个人账户时提供)。

  3、身份证、结婚证、住房公积金存折。

三明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市内调动或调离本市

  市内调动

  提取材料

  (1)新单位住房公积金存折或新单位公积金户名,账号、开户行;

  (2)原单位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调离本市

  提取材料

  (1)有权部门出具的调离本市调令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离退休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离退休

  提取材料

  (1)离、退休证(或有权部门出具的批文)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

  提取材料

  (1)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提取材料

  (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被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提取材料

  (1)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提取材料

  (1)死亡证明、死亡者与领取人身份关系证明(或合法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法院裁决企业破产

  提取材料

  (1)法院破产裁定书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特殊病症

  本人、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所列特殊病症,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提取材料

  (1)病症病历、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关系证明材料、出院小结和发票、医疗保险支付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家庭生活困难证明材料原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因遇到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提取材料

  (1)家庭生活困难证明材料原件、事件发生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到国外、港澳台定居

  提取材料

  (1)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存折;

  (3)身份证原件(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流程

1.前往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领取提取申请表和提款通知书。

2.到工作单位,填写提取申请表和提款通知书并盖章。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4.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资金转账手续。

提取额度

全部提取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

2.离休或退休;

3.调离本省;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再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

5.企业经法院裁决破产后未再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

6.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7.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公积金提取额度:

  1、购建修房

  提取额为支取日上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支取至百元),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购建修房的费用。

  2、偿住房贷款

  提取额不得超过应还款额。

  (1)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指职工需提前一次性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的,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住房公积金余额小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和的只可支取至百元,住房公积金余额大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和的可支取至角分);

  (二)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指职工在每个自然年度内正常还款时,可提取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个月的存储余额(支取至百元)用于提前归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受托银行根据职工还款后的余额重新计算职工下月起每月还本付息额,逐年减轻职工还款压力;

  (三)提前归还几个月贷款本息:指职工在每个自然年度内正常还款时,可以提取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个月的存储余额用于预还几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但不能跨自然年度预还。

  (2)偿还本市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额度

  职工提前一次性归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余额的,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得超过未偿还的贷款余额(住房公积金余额小于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和的只可支取至百元,住房公积金余额大于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和的可支取至角分)。

  3、支付房租

  提取额为支取日上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住房公积金余额小于房租的只可支取至百元,住房公积金余额大于房租的可支取至角分),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提取日上年度实际发生的房租。

贷款条件

1.具有三明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2.借款人所在单位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3.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5.借款人购买的是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

6.借款人在2003年1月1日之后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仅办理过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贷款材料

共同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婚姻情况证明;

4、住房公积金存折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

6、个人信用报告;

根据不同贷款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新建商品房

  1、商品房购销合同复印件;

  2、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二手房

  由担保单位提供担保并以购入房产抵押的

  1、房屋买卖协议(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

  2、拍卖房属法院查封的,出具法院解除查封通知书;

  3、首付款凭证复印件;

  4、房屋买卖契税完税凭证、卖方及其房产共有权人的身份证明及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允许交易的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5.房地产估价报告书或担保单位出具的现场勘察报告原件;

  以购入房产或其它自有房产抵押的

  1、房屋买卖协议(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

  2、房屋买卖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各一份;

  3、拍卖房属法院查封的,出具法院解除查封通知书;

  4、首付款凭证复印件;

  5、房地产估价报告书(以其它自有房产抵押的需同时评估购入的和作为抵押物的房产);

  6、卖方身份证明及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允许交易的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7、卖方收款账户复印件。

  以有价证券质押或以住房公积金提供全程担保的

  1、房屋买卖协议(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

  2、首付款凭证复印件;

  3、房屋买卖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4、房地产估价报告书(拍卖房除外);

  5、卖方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允许交易的证明)各一份;

  6、卖方身份证复印件、收款账户复印件各一份;

  7、拍卖房属法院查封的,出具法院解除查封通知书;

  8、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积金存折复印件各一份(以住房公积金提供担保的)。

  自建房

  1、建设用地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或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2、有权部门出具的楼幢证明复印件(已办产权证的无须出具);

  3、工程预算书或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以房产抵押的)。

  翻建房

  1、原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翻建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工程预算书(或各项支出正式发票);

  4、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原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各一份(以房产抵押的)。

  拆迁安置房

  1、拆迁返还房协议书复印件;

  2、拆迁房屋结算表(经拆迁办确认)复印件;

  3、原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大修住房

  1、市、县危房鉴定委员会出具的B、C、D级危房鉴定证明书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工程预算书(或各项支出正式发票);

  3、原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原件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各一份(以房产抵押的)。

  其它住房

  (1)集资建房:

  1、集资建房协议书复印件;

  2、首期交款凭证复印件。

  (2)房改房:

  1、购房合同复印件;

  2、个人购房计价表;

  3、所购房原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各一份。

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

借款人填写《三明市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

2.银行审查

受托银行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

3. 中心审批

受托银行将审核后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信息证明材料及审核意见报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县(市)管理部(以下简称中心)

4. 签订合同

经中心审核同意的贷款,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5. 办理担保手续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抵押的房产需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划款手续

贷款手续办理完毕,中心在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之日将贷款资金划入银行账户内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

1.首次贷款申请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5万元

2.暂停执行我市按流动性调节系数计算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的相关规定,即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恢复为双职工45万元、单职工30万元

贷款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公积金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