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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0355-12329

办公地址: 城区太行西街406号政务中心

官方网站: https://zfgjj.changzhi.gov.cn/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公积金缴存计算

单位:元
公积金缴存计算结果(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关闭

公积金贷款计算

万元
贷款利率仅供计算使用,实际交易利率由银行评估
公积金贷款计算结果
类型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元)
每月递减(元)
按揭年数
利息总额(元)
贷款金额(元)
还款总额(元)
关闭

网上查询

网上查询

长治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

个人账户查询:http://www.czsgjj.com.cn/wt-web/grlogin

单位账户查询:http://www.czsgjj.com.cn/wt-web/login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12329

服务时间:全天(除人工咨询服务)

查询项目

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

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

人工咨询: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等。

网点查询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4号

  电话:6242003

  郊区管理部

  地址:城北西街116

  电话:6245009

  长治县管理部

  地址:长治市长治县

  电话:8089110

  壶关县管理部

  地址:府前街17号附近

  电话:6243308

  长子县管理部

  地址:漳源中路1号附近

  电话:6243116

  襄垣县管理部

  地址:太行路建设银行3楼左

  电话:7293916

  沁县管理部

  地址:长治市沁县

  电话:7023315

  沁源县管理部

  地址:胜利路附近

  电话:6243826

  屯留县管理部

  地址:盘秀北路34

  电话:7523876

  平顺县管理部

  地址:672县道附近

  电话:8922881

  武乡县管理部

  地址:长治市武乡县

  电话:6382217

  黎城县管理部

  地址:长治市黎城县

  电话:6243538

  潞城市管理部

  地址:长治市潞城市

  电话:6243630

缴存比例

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缴存基数

  依据市统计局官网2022年6月7日统计公告,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417元,核定月平均工资为6701元,故调整我市2022年度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20103元。缴存基数下限仍按原标准执行,具体如下:潞州区、襄垣县为一类地区,最低缴存基数为1880元;潞城区、上党区、屯留区、沁源县、长子县为二类地区,最低缴存基数为1760元;平顺县、沁县、武乡县、壶关县、黎城县为三类地区,最低缴存基数为1630元。

缴存基数上下限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7、外来择业人员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9、发生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提取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同情形需要的不同材料

提取流程

1、带齐支取审核所需资料,到中心办理公积金支取初审。

2、初审完打印支取单据,后回单位加盖全套财务印鉴章,返送到中心,领取支票。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时,说明理由,退回申请人。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提取人提取额总和不得超出房屋总价款。

2、用于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所有提取人提取额总和不得超出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发生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以上条件属本金提取,除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外,同时可提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留存余额不少于10元。

 

以下条件属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一次性结清:

  1、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7、外来择业人员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3、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贷款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借款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信用报告、户籍所在地的产权处或房管所出具的房屋套数证明原件一份。

3、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一份。

4、不低于30%的首期付款收据(90平米以下20%)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收据只包含购买房屋本身的付款,地下室、车位、配套款、办证费等均不算入首付款中),二套房首付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50%。

根据不同贷款情况,还需相应提供不同材料

贷款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1、申请:借款人携带所需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初审表。

  2、初审: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3个工作日内完成。

  3、复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1个工作日内完成。

  4、签合同:审核通过后,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合同,选择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到评估机构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到产权处办理他项权证,同时办理房屋保险,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选择保证担保的,借款人出具担保人的书面承诺,填写保证人情况表,委托银行到担保单位验资,出据验资证明,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6个工作日内完成。

  5、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并向受托银行下达《委托贷款通知书》;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3个工作日内完成。

  6、发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达拨款通知书,将贷款资金划入银行,银行将资金划入售房人帐户,2个工作日内完成。


贷款额度

2022年第三季度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正常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56万元,双正常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84万元。

贷款还款

等额本息: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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