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类型 | 等额本息 | 等额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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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还款金额(元) |
每月递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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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总额(元) |
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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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若登录有误,请考虑以下情况:
1、请检查您的个人公积金帐号和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
2、您的身份证号可能存在多帐户,请下载表格到中心办理并户
3、个人公积金帐号为113xxxxxxxxx的12位号码。
2020年度曲靖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2%;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按5%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2020年度曲靖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19794元;陆良县、师宗县、罗平县、富源县、会泽县、沾益区、马龙区缴存基数下限为1350元,麒麟区、经开区、宣威市缴存基数下限为1500元;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缴存基数按6598元执行。
2020年度曲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缴存基数上限不能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月缴存基数下限不能低于曲靖最低工资标准。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租住房屋,其房屋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0%的;
非房屋类:
非房屋类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工作调离本市、辞职、解聘的;
6、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重大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提取本人公积金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3、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签名加手印),受委托人身份证;
4、单位为职工统一办理提取,应当出示单位介绍信、职工委托书、单位经办人身份证、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提取人在工、农、建任一银行的储蓄账户存折或银行卡。
6、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不同材料
1、职工到所在单位、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领取或到曲靖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下载《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职工备齐提取相关资料、填写《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单位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3、职工持提取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储蓄卡、《曲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
4、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转入职工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部分提取:
1、购买、翻修、大修、建造自住房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房款总额或费用,提取至职工个人账户余额的百位.
2、职工租住房屋,且房屋租金超过家庭收入10%的, 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计算方式为:年缴存额≥提取额=年房屋租金-年家庭收入×10%。
3、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家庭的,提取不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年度最低生活标准总额的50%的住房公积金
4、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家庭,其子女考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的,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学杂费用。
5、家庭成员之一患有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器官移植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当年医疗费支付证明中所列费用之和。
6、因地震、火灾、水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因素造成房屋损毁、损坏的职工家庭的,提取不超过房屋重建和修复所需费用总额的住房公积金(不包括装修费用)。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工作调离本市、辞职、解聘的;
注:符合以上提取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工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含)个月以上;
4、合法有效的购、建自住住房的相关文件材料
5、 借款人同意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提供担保;
6、 夫妻双方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无提取住房公积金记录,用公积金充还贷款视为提取;
7、 夫妻双方均未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记载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8、 中心或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结婚证(或未婚、离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各1份;
4、抵押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中介机构出具的抵押房屋评估报告书1份;
6、《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一式2份);
7、借款人银行卡(工行、农行、建行任意银行)复印件1份。
8、除上述七项必备资料之外,还需根据以下贷款种类提供相关的资料: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所需资料:
(1)购房合同(已登记备案)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购房首期付款证明(合同总价款20%以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
购买二手商品住房贷款所需资料:
(1)过户后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房屋产权过户交易契税发票1份;
自建住房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1)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建筑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申请人资格预审
2、填写《曲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供所需资料
3、提供资料到业务窗口进行初审
4、房产评估或办理预抵押
5、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到业务窗口办理权证入库
6、银行放款
贷款额度:
单方在曲靖辖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申请贷款35万元;夫妻双方在曲靖辖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可申请贷款70万元。
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2、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3、贷款期取限为一年的: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