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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蚌埠市蚌山区南湖路556号
电话:0552-12329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公积金缴存计算

单位:元
公积金缴存计算结果(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关闭

公积金贷款计算

万元
贷款利率仅供计算使用,实际交易利率由银行评估
公积金贷款计算结果
类型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元)
每月递减(元)
按揭年数
利息总额(元)
贷款金额(元)
还款总额(元)
关闭

蚌埠公积金相关问答

网上查询

网上查询

蚌埠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cx.bbzfgjj.com/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等。

电话查询

语音查询:2042299

缴存提取:2070410

贷款咨询:2065790

财务查询:2069897

业务咨询:12329

投诉建议:3132116

网点查询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市区业务大厅,上午9:00至下午5:00。

  地址:南湖路556号 【南湖路市职教中心斜对面(105、107、117、128路公交车)】

  网址:zfgjj.bb.ah.cn

  市区业务咨询:12329、2070410

  怀远县管理部

  地址:禹王路农行一楼 电话:8012255

  五河县管理部

  地址:国防路农行一楼 电话:5020278

  固镇县管理部

  地址:谷阳路县医院对面 电话:6090000

缴存比例

2021年度(2021年7月-2022年6月)蚌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个人各为5%-12%,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应一致。

缴存基数

依据蚌埠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统计数据,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102元。按3倍测算2021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026元,月缴存额上限为单位、个人各2403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单位、个人各69元。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以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5、户口迁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符合以上二、三、五、六条的,可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提取材料

1、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同情形需要的不同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

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

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一次,以后年度缴存的须在职工退休后方可支取。

2、 偿还住房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还款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额,贷款还清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须在退休后方可支取。

3、凡缴存职工申请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均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待还贷满1年后,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贷款本息,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还贷期间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4、凡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以凭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在一年内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提取金额取至千位。

贷款条件

一、商品房受理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
2、借款职工及所在单位在我市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超过月收入的50%;
4、有符合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自筹资金支付的购房首期付款达到规定比例,开发商已就该项目商品房与贷款银行、公积金中心签有贷款合作协议;
5、所购住房非独栋或联体别墅,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
6、借款人夫妻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次月申请)。
二、二手房受理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
2、借款职工及所在单位在我市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3、有稳定的收入及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超过月收入的50%;
4、有符合规定的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合同(不支持直系亲属交易贷款),自筹资金支付的购房首期付款达到规定比例;
5、所购住房非独栋或联体别墅,竣工时间不超过20年,原则上是市区或所辖三县县城未列入拆迁计划的小区成套住宅,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不低于50㎡,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6、借款人夫妻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首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次月办)。

贷款材料

二手房贷款材料:

身份证,备案购房合同,户口簿,首期付款凭证,婚姻状况证明,收款卡/还贷卡,收入证明原件,个人信用报告,房屋不动产证。  

商品房贷款材料:

身份证,备案购房合同,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还贷卡,收入证明原件,个人信用报告首期付款发票。

贷款流程

二手房贷款流程:贷前准备(贷前咨询,交易合同备案、托管首付资金、买卖双方在贷款银行开户)---个人申请---中心窗口受理材料、录入信息、打印借款申请表,审核材料---中心审批---贷款银行签《担保借款合同》及借据等(可在审批前预签)---银行通知借款人房屋过户、落实抵押手续---银行将《担保借款合同》及抵押手续等放款材料送交中心---中心复核放款材料---中心划拨贷款资金至合同约定的收款人账户---银行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告知还款事项。(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包括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所购房屋在市辖三县的到县管理部办理)

商品房贷款流程:个人申请---中心窗口受理材料、录入信息、打印借款申请表---中心审核---中心审批---贷款银行签署《担保借款合同》及借据等(可在审批前预签)---银行落实担保手续---银行将《担保借款合同》及担保手续等放款材料送交中心---中心复核放款材料---中心划拨贷款资金至合同约定的收款人账户---银行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告知还款事项。(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也需夫妻到场签约) (所购房屋在市辖三县的到县管理部办理)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在我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夫妻一方(单身)缴存最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0万元,夫妻双方都缴存最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40万元。贷款额度不高于借款职工或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市公积金中心信贷科联系,联系电话2065790。

贷款还款

等额本息: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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