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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0395-2170506

办公地址: 漯河市黄山路119号

官方网站: http://www.luohegjj.cn/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公积金缴存计算

单位:元
公积金缴存计算结果(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关闭

公积金贷款计算

万元
贷款利率仅供计算使用,实际交易利率由银行评估
公积金贷款计算结果
类型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元)
每月递减(元)
按揭年数
利息总额(元)
贷款金额(元)
还款总额(元)
关闭

漯河公积金相关问答

网上查询

网上查询

漯河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s://puser.hnzwfw.gov.cn:8081/login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电话查询

服务热线: 0395-2170506

网点查询

缴存比例

2020年度漯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12%,自主缴存人员缴存比例为10%-24%。

缴存基数

2020年度漯河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

实行年薪制的职工或工资收入超过在职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3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均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缴存基数上限不能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漯河最低工资标准。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非房屋类:

  1、退休的;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非本市行政区域户口或农业户口的;

  ③在职期间被判刑的;

  ④未重新就业满两年的;

  ⑤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

  ⑥到高校上学的;

  ⑦生活困难,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由以下两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①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病的。

  ②因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的。

  4、出境定居的

  5、职工在本省各省辖市行政区域之间工作调动并转移工资关系的;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材料

1、身份证;

2、本人漯河本地中行、建行、工行银行卡;

3、加盖单位行政印章的《漯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夫妻双方都提取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4、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不同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加盖单位行政印章的《漯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提供此项)。

2、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行政印章的《漯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住房公积金的中心窗口或县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中心窗口或县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1、退休的;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非本市行政区域常驻户口或农业户口的;

  (3).在职期间被判刑的;

  (4).未重新就业满二年的;

  (5).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

  (6).到高校上学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出境定居的;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符合以上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可提取配偶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一次性提取申请前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本人及配偶可在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时一次性办理提取,也可以每年办理一次提取,但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未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职因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出医药费个人负担的部分。因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家庭大额支出,且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家庭年收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出个人负担的部分。

4、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按以下方式计算: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夫妻工资收入×15%)×支付房租月数。

贷款条件

1、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必须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或支取住房公积金后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不低于所购建自住住房全部价款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必须购建本市区域内自住住房;

6、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贷款材料

  购买商品房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如配偶未交公积金,需提供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

  3.借款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住址页和本人单页1份);

  4.结婚证原件或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复印件1份),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或未再婚证明”;

  5.备案购房合同原件(未备案合同1份,备案合同首页复印件1份),购房人为借款人;

  6.购房发票办证联原件(复印件1份);

  7.借款人本人银行卡(中行、建行或工行,复印件2份);

  8.银行出具征信报告;

  9.低于4%的契税税票原件(复印件1份)或房屋查档证明;

  10.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原则上中心要求以所购房屋抵押贷款):

  (1)期房按揭:即以所购商品房(期房)进行抵押,提供以上资料即可。能否期房按揭可查询网站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协议签订情况一览表”。

  (2)现房抵押:即以现房(办理过房产证的房屋)进行抵押。需要提供以下资料:①房屋所有权证;②房屋价值评估报告;③抵押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④抵押人及配偶户口本原件;⑤抵押人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未婚或未再婚证明。

  (3)个人担保:即以财政全供在编正式人员保证担保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①保证人身份证原件;②保证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行政章;③在编人员花名册。

  购买二手房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如配偶未交公积金,需提供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

  3.借款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首页和本人单页1份);

  4.结婚证原件或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复印件1份),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或未再婚证明;

  5.过户后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

  6.契税票原件(复印件1份),二套房的还需提供房屋查档证明;

  7.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复印件1份);

  8.房屋转让协议原件;

  9.借款人本人银行卡(中行,建行或工行,复印件2份);

  10.银行出具征信报告;

  11.担保方式:

  现房抵押:即以所购房屋进行抵押。需要提供以下资料:①房屋所有权证;②房屋价值评估报告;③抵押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④抵押人及配偶户口本原件;⑤抵押人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未婚或未再婚证明。

  备注购房手续一年内有效。

  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如配偶未交公积金,需提供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

  3.借款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住址页和本人单页1份);

  4.结婚证原件或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复印件1份),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或未再婚证明;

  5. 其中:(1)自建、翻建房的,应提供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预算清单、建造房屋主体完工的证明材料;(2)大修房的应提供所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房屋大修鉴定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预算清单和30%以上自有资金证明;

  6.借款人本人银行卡(中行,建行或工行,复印件2份);

  7.银行出具征信报告;

  8.房屋查档证明;

  9.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1)现房抵押:即以现房(办理过房产证的房屋)进行抵押。需要提供以下资料:①房屋所有权证;②房屋价值评估报告;③抵押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④抵押人及配偶户口本原件;⑤抵押人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未婚或未再婚证明。

  (2)个人担保:即以财政全供在编正式人员保证担保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①保证人身份证原件;②保证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③在编人员花名册。

  备注:

  1、现场勘验工程进度需达到一半以上。

  2、建、修房批准文件一年内有效。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如配偶未交公积金,需提供单位或村、居委会证明);

  3.借款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复印住址页和本人单页1份);

  4.结婚证原件或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复印件1份),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或未再婚证明;

  5.购房合同或房屋转让协议原件、全额付款票据和契税税票原件(复印件各1份);

  6.银行借款合同原件;

  7.银行贷款结清单;

  8.借款人本人银行卡(中行、建行或工行,复印件2份);

  9.银行出具征信报告;

  10.低于4%的契税税票原件(复印件1份)或房屋查档证明;

  11.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原则上中心要求以所购房屋抵押贷款):

  (1)期房按揭:即以所购商品房(期房)进行抵押,提供以上资料即可。能否期房按揭可查询网站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协议签订情况一览表”。

  (2)现房抵押:即以现房(办理过房产证的房屋)进行抵押。需要提供以下资料:①房屋所有权证;②房屋价值评估报告;③抵押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④抵押人及配偶户口本原件;⑤抵押人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未婚或未再婚证明。

  (3)个人担保:即以财政全供在编正式人员保证担保的,需要提供以下资料:①保证人身份证原件;②保证人收入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③在编人员花名册。

贷款流程

1、受理申请。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在申请时借款人及配偶需提供身份证明,单身提供未婚(未再婚)证明、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需提供单位或所在村(居)委会证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相关材料、担保及个人征信报告等证明材料。

2、审核决定。中心受理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申请贷款的资格、资信状况、担保等进行审核,经过审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发放贷款的决定。

3、通知借款人并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准予贷款的,通知借款人和中心以及委托银行三方签订《借款合同》,通知保证人或抵押人和中心签订《保证合同》或《抵押合同》(抵押的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办完后,中心通知委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

1、漯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调整为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一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2、购买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贷款额度比照首套房执行,贷款利率依据国家规定执行。

贷款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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