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0774-5124809
办公地址: 贺州市新风街50号
官方网站: http://www.gxhzgjj.com/index.html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6:30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类型 | 等额本息 | 等额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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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还款金额(元) |
每月递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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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数 | ||
利息总额(元) | ||
贷款金额(元) | ||
还款总额(元) |
网上查询
贺州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s://fwqd.zfgjj.gxhz.gov.cn/wt-web-gr/grlogin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贺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新风街50号
邮政编码:542800
联系电话:0774-5124809
投诉电话:0774-5124809 传真:0774-5126556
电子邮箱:gxhzsgjj@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钟山管理部:
经管理中心授权,负责钟山县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地址:钟山县新钟中路2号
电话:0774-8986989 0774-8988858(传真)
昭平管理部:
经管理中心授权,负责昭平县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地址:昭平县东宁中路11号
电话:0774-6695016 0774-6688447(传真)
富川管理部:
经管理中心授权,负责富川县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地址: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193号
电话:0774-7881768 0774-7889728(传真)
平桂管理部:
经管理中心授权,负责平桂管理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地址:平桂西湾电厂街20号
电话:0774-8835626 0774-8835582(传真)
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高于12%。
2020年度(2020年7月-2021年6月)贺州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1912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低不低于1580元
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的;
4、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在本市购建的第二套(次)住房,或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购建的第二套(次)住房,暂列入可以申请办理提取的情形。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家庭成员大病住院治疗、重度残疾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
1、本人身份证
2、结婚证(未婚证)
3、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申请人提供要件材料
2、提取科审核
3、中心领导、县(区)管理领导审批
4、提取科打印提取凭证
5、财务科审核转账付款。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家庭成员大病住院治疗、重度残疾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后两年没有建立新的劳动、人事关系的;
符合以上提取情形的,可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的,同一套房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应大于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价款、建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
2、提取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未提取期间偿还的贷款本息之和。
3、家庭成员大病住院治疗、重度残疾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个人自付部分。
1、申请人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已提前退休但仍正常缴存的职工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需要在本市(县、区或梧州市)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
3、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人能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并支付不低于全部价款或评估现值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5、申请人无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人所购建住房为期房的,售房单位已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项目备案手续,申请人所购建住房的建设达到规定的要求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住房公积金中心领取,一式二份);
2、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薄(各一式二份);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须出具结婚证、未婚者须出具未婚证明、已离异者提供离婚证[各一式二份])另未婚、已离异者需填写目前婚姻状况具结书);
4、申请人夫妻双方经济收入证明(各一式二份);其中配偶从事个体或私营工作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各一式二份)、打印本人银行账户流水一份;
5、申请人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各一份;
6、根据不同贷款情形,还需提供附加材料
一次性归还本息:
1、借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会议审核
3、管理中心、县(区)管理部领导审批
4、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提前部分还款:
1、借款人填好提前还贷申请表
2、确定提前还贷金额
3、管理中心审批
4、委托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5、办理还款手续。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最高限额为30万。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