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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0818-2121232

办公地址: 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80号

官方网站: http://www.dzzfgjj.com/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公积金缴存计算

单位:元
公积金缴存计算结果(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关闭

公积金贷款计算

万元
贷款利率仅供计算使用,实际交易利率由银行评估
公积金贷款计算结果
类型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元)
每月递减(元)
按揭年数
利息总额(元)
贷款金额(元)
还款总额(元)
关闭

达州公积金相关问答

网上查询

网上查询

达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dzzfgjj.com/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电话查询

服务热线查询电话:12329

人工服务电话:市直(0818)2121232;万源(8603559);宣汉(5223087);大竹县(6221471);渠县(7226678);开江县(8223278)

查询时间: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9:00至12:00、下午2:30至4:00

查询项目: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网点查询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比例不得高于12%

缴存基数

公积金月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650元,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16203元。(截止目前,暂用21年度)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余额本息的;

3.租住住房的;

6.旧房安装电梯的

7.子女购房的

9.房屋装修的

10.支付购房首付款的

非房屋类: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2.缴存人本人、配偶及其直属亲属因重大疾病或其它突发事件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缴存职工家庭困难,子女当年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的

  4.离(退)休的;

  5.出国(境)定居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7.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8.缴存人调离本市的。

提取材料

共同材料

1.职工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本人书面申请

2.婚姻状况证明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册

5.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不同材料

提取流程

1.缴存人凭提取凭证及《达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审批准予提取的,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的70%,

申请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余额的,合计提取额不超过未偿还的住房贷款余额;

申请每年度提取的,提取额不超过当年应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

购同一套住房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不得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买该套而借用的住房贷款。

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30%的,提取额度为每月房租超过家庭收入的30%部分乘以12。

4.因重大疾病或其它突发事件等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账户余额中最多不超过个人应负担医疗费用的住房公积金。

5.突发事件,重大交通事故等。提取本人、配偶及其子女账户余额中最多不超过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的住房公

全额提取: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2.离(退)休的;

  3.出国(境)定居的;

  4.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6.缴存人调离本市的

  7.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

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

1.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

2.从未办理过或虽办理但已全部清偿完结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能够提供足额的贷款担保;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足够的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购买住房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7.借款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8.符合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贷款材料

  一、购新建商品房贷款材料

  1、合法有效的网签购房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款发票原件(付款票据、转账凭证)及复印件;

  3、售房单位(开发企业)出具的收款证明;

  4、借款人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及填写丧偶未再婚承诺书;未婚的现场填写《未婚承诺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6、购房所在地房管局查询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查询情况)原件;

  7、异地缴存公积金借款人需当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缴存明细原件;

  8、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二、购再交易房(二手房)贷款材料

  1、房屋买卖网签合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款发票(付款票据、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售房人出具的身份证明及收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借款人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原件;

  6、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及填写丧偶未再婚承诺书;未婚的现场填写《未婚承诺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7、评估机构出具的用于抵押的自有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三份(由中心统一评估);

  8、购房所在地房管局查询的《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查询情况)原件;

  9、异地缴存公积金借款人需在当地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缴存明细原件;

  10、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贷款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管理中心提取出申请,按照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管理中心受理贷款人申请,审查贷款人身份、还款能力、住房情况和个人征信情况,以及购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管理中心应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的贷款,由受托银行与贷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及办理抵押担保等贷款手续;

5.管理中心复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划入受托银行的委托基金账户;受托银行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及时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

1.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借款人夫妻只有一方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3.达州市认定的引进本地的高层次人员不受余额倍数的限制,最高额度80万。

4.达州市的缴存职工若在达州市中心城区购房,夫妻双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夫妻一方(或单身)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2022年2月28日起)

贷款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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