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类型 | 等额本息 | 等额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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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还款金额(元) |
每月递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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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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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金额(元) | ||
还款总额(元) |
网上查询
阳泉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
个人余额查询:http://211.142.52.207:10087/cx.asp
单位余额查询:http://211.142.52.207:10087/dwggchax.asp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查询电话:2015198
服务时间:全天(除人工咨询服务)
查询项目:
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
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
人工咨询: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等。
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新建路99号
电话:2296004
市区管理部
地址: 德胜东街27号(工贸宾馆旁)
电话:2296096
平定管理部
地址: 平定东大街37号(建行平定支行)
电话:6063926
郊区管理部
地址: 荫营镇东大街17号(建行郊区支行)
电话:5152889
盂县管理部
地址: 盂县秀水东街002号(建行盂县支行)
电话:8099279
2020年度阳泉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原则上都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适当调整。
2020年度阳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缴存基数上限为16302元;
缴存基数下限为:城区、矿区、郊区、开发区的缴存单位不低于1700元;平定、盂县的缴存单位不得低于1500元。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7、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职工办理失业手续,并停缴住房公积金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9、发生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带齐支取审核所需资料,到中心办理公积金支取初审。
2.初审完打印支取单据,后回单位加盖全套财务印鉴章,返送到中心,领取支票。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时,说明理由,退回申请人。
公积金部分提取条件: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取额度不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总费用。
2.职工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取额度不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余额。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职工,每年可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可支取额度=(月房租-月家庭工资收入×15%)×12(房租畸高时,月房租按100元/人核定)。
4.因遭遇突发事件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职工,支取公积金的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1、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
2、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7、外来择业人员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需要以下条件:
1、本市常住城镇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3、经济收入稳定;
4、有第三担保人;
5、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6、有所购房款30%以上的首付款数据;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有价证券、定期存单作质押或以房产作抵押;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1、购房协议及首付30%以上房款的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注:身份证与户口本应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3、担保人的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借款人夫妻双方最近3个月的工资本或工资条的复印件。
5、担保人最近三个月的工资本或工资条的复印件。
6、申请借款人手写(钢笔或碳素笔)的《借款申请书》三份。
注:以上所需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复印件均复印在A4纸上。
1、申请:借款人携带所需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填写初审表。
2、初审: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3个工作日内完成。
3、复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1个工作日内完成。
4、签合同:审核通过后,中心与借款人签订合同,选择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到评估机构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到产权处办理他项权证,同时办理房屋保险,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选择保证担保的,借款人出具担保人的书面承诺,填写保证人情况表,委托银行到担保单位验资,出据验资证明,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6个工作日内完成。
5、审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并向受托银行下达《委托贷款通知书》;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3个工作日内完成。
6、发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达拨款通知书,将贷款资金划入银行,银行将资金划入售房人帐户,2个工作日内完成。
1.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目前只能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注:所谓等额本息还款,就是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优点:每月还相同的数额,操作相对简单。每月承担相同的款项也方便安排收支。
缺点:由于利息不会随本金数额归还而减少,银行资金占用时间长,还款总利息较等额本金还款法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