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晋城市城区泽州路2621号服务热线:0356-2056330
官方网站:http://gjj.jcgov.gov.cn/
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00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类型 | 等额本息 | 等额本金 |
---|---|---|
每月还款金额(元) |
每月递减(元)
|
|
按揭年数 | ||
利息总额(元) | ||
贷款金额(元) | ||
还款总额(元) |
晋城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
个人账户查询(官网升级中):http://www.jcgjjzx.gov.cn/wt-web-gr/grlogin
单位账户查询(官网升级中):http://www.jcgjjzx.gov.cn/wt-web/login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查询电话:12329
服务时间:全天(除人工咨询服务)
查询项目
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
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
人工咨询: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
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查询。
晋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晋城市文昌东街1626号安居小区
电话:2124503 2124505
晋煤分中心
地址:晋城金驹实业有限公司附近
电话:3663217
泽州分中心
地址:晋城市城区
电话:2031412
高平分中心
地址:晋城市高平市
电话:5242454
陵川分中心
地址:晋城市陵川县
电话:6202762
2020年度晋城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12%,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2020年度晋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晋城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16569元。
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晋城最低工资标准:城区、泽州县、高平、阳城为1700元,沁水县1600元、陵川县为1500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晋城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或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4.单位破产、解散、撤销的;
5.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3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6.非晋城户口,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0.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
1.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晋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晋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
2.职工持经过单位核实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后,对符合提取条件的,经核准后予以办理。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或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4.单位破产、解散、撤销的;
5.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封存满3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6.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
符合以下规定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部分存储余额:
1.购买住房的需在购房合同(协议)签定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被批准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办理支取手续,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金额。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的还款本息额。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所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4.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以内实际支付的药费支出。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每次提取额双方合计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
1.凡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有稳定收入的在职职工。
5.对所装修的房屋能够提供完备的手续。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3、所购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
4、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晋城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详细流程:
1借款人领取审批书和所需资料;
2.借款人准备好资料和审批书后提交到贷款科进行初审;
3.贷款科工作人员初审借款人及配偶和保证人缴存公积金后,打印调查表,由负责人签字;
4.贷款科与借款人签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面谈备忘录》,提交贷款审核委员会审批;
5.审批完后通知借款人、保证人签定合同;
6.签定合同交由受委托银行签字盖章;
7.通知借款人发放贷款。
1.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取本息按月等额偿还的方式归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