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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0758-12329

办公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明珠路7号

官方网站: http://www.zhaoqing.gov.cn/zqgjj/gkmlpt/index

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6:30

公积金缴存计算

单位:元
公积金缴存计算结果(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关闭

公积金贷款计算

万元
贷款利率仅供计算使用,实际交易利率由银行评估
公积金贷款计算结果
类型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元)
每月递减(元)
按揭年数
利息总额(元)
贷款金额(元)
还款总额(元)
关闭

肇庆公积金相关问答

网上查询

网上查询

肇庆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

“粤省事”小程序

http://imgbdb3.bendibao.com/zqbdb/live/20217/20/2021720105024_53352.png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0758-12329

人工服务电话:0758-2200328

查询时间: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上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查询项目: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网点查询

缴存比例

2021年度肇庆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按职工上年度月工资额的5%至12%缴交。

缴存基数

2021年度肇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1550元;

(2)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22500元。

注意事项:单位及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肇庆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或缴存比例分别超过12%的,需计征个人所得税。

提取条件

1、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2、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租房自住

6、销户提取

7、变更提取住房

8、旧住宅加装电梯

9、提前还贷对冲公积金贷款提取

10、特困情况提取

提取材料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选择相对应材料:

一、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需提交的材料

房产证和购房发票(或有记载购房价格的契税完税证)。

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总房款,

其后提取提供身份证。

二、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

(一)首次提取:借款合同(注:在我市办理的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无需提供)、购房合同(二手房无须提供)、购房发票。

  (二)其后提取的提供身份证。

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一)非贷款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未办房产证的[须经管理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现场勘察,本市辖区外的自建房不受理申请],提供:①镇以上城建(或国土部门)的土地权属证;②以下资料其中之一:镇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表.(在城镇规划外的农村建造、翻建的,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

2.已办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

3、首次提取须提供以上资料,其后提取的提供身份证。

(二)贷款建造自住住房的:

1、首次提取:土地权属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竣工的提供竣工验收表)、建房造价书、借(贷)款合同。

2、其后提取的提供身份证。

四、大修自住住房的, 须经管理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现场勘察:

(一)提供大修安全鉴定(鉴定房屋出现结构安全问题或隐患,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工程预算书(或结算书,或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房产证(属农村宅基地或集体土地的提供土地使用证)。

(二)须在安全鉴定时间一周年内提出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超大修费用。

五、租房自住

(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家庭成员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可提夫妻双方公积金,每人每月提取最高限额为500元,作为支付租房租金的补充资金,每半年提取一次。[申请时无需提供无房证明,首次提取额度计算最多不超6个月的租期]

(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广东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及租金凭证,提取额度不超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六、销户提取

(一) 离、退休人员:账户封存状态且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的,办理销户提取(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仍需提供退休证)。在网上办事大厅(微信粤省事小程序、APP、微信公众号)申请的,须已办理银行账户关联;

(二) 出境定居人员:提供户籍注销或出境定居依据(港、澳单程证,或移民局通知和定居签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

(三) 缴存职工异地调动工作的或非本市户籍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封存满半年后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提供调动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书等依据可提取。

(四)失业时间满三周年,或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失业时间满三周年的, 提供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或者失业证,失业时间以失业登记为准(进城务工居民人员,核对户口簿后以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为准)。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人员: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的伤残鉴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

(六)死亡或宣告死亡人员的继承提取:提供缴存人死亡依据(可使用医院的死亡医学鉴定、火化证或公安机关的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份证(未成年子女提供户籍簿或出生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文书(或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到办理窗口办理(未成年人由监护人代办)。

七、变更提取住房。

缴存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婚子女)可选择名下其中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其后只能变更提取住房一次。

八、旧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房地产所有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出资加装电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人只能提取一次,所提取总额不得超过缴存人家庭所分摊安装电梯的费用。提供以下资料:

1.房产证;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按相关规定可不申办施工许可证的,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

3.安装电梯费用分摊协议;

4.经管理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现场勘察的资料;

5.身份证(以配偶身份申请的,须提供结婚证,以子女或父母身份申请的,须提供户籍簿或出生证)

九、提前还贷对冲公积金贷款提取:

以贷款购房(建房)情形提供材料计算提取额度,并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贷后变更申请审批表》;

十、特困情况提取

(一)患重大疾病、意外重伤的: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或伤残鉴定、提供最近两年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住院费用清单、收据、医保报销资料),缴存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广东省外医院就医的不受理申请)

(二)被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提出申请,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发放的贫困家庭低保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三)遇到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的:提供依据材料审核。

提取流程

1、线下办理

在办理窗口填申请表,提供缴存人的活期储蓄存折或储蓄卡(1类账号),账户关联须缴存人本人办理,提取资金转入关联账户。提供缴存人身份证(代办的还须代办人身份证)和以上对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租房、购房(包括住房贷款)提取的,还须提供婚姻材料(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提取房产的分配协议,未婚的提供户口簿等)、配偶身份证。

2、网上办理

1、pc端登陆肇庆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zqgjj.net/ish/),个人登陆,首页选择“我要提取”,然后再选择对应的业务进行申请。

2、手机端关注“肇庆公积金”公众号,绑定账户后选择“特色服务”-----“业务办理”,再选择对应的业务进行申请。

提取额度

购房提取的提取额度为购房总房款(建房提取的提取额度为建房总造价),购房、建房贷款的,按当期利率计算贷款本息确定提取额度,计算额度须减去已提取的累计金额,属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须在公积金贷款还贷满半年后申请,购房、还贷、租房提取的,可签约自动划转

《提取办理须知》第十七条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留存一定比例余额。职工每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留存本人现存账户内10%的余额资金,销户的可全额提取。

贷款条件

(一)购买自住住房

1.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以公积金账户开户缴交时间为起始时间)

2.申请人购(建)的房屋属于首套住房或第二套普通型住房(属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所购住房都必须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4.申请人必须是所购(建)住房的合法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5.能提供办理我市公积金贷款规定所需资料;

6.按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首付比例交付首期房款。

贷款材料

二手房贷款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表》

3、 申请人夫妻的收入证明

4、 申请人夫妻(含共同购房人)身份证

5、申请人夫妻(含共同购房人)户口簿

6、 申请人(含共同购房人)婚姻状况的证件或证明

7、 申请人、共同购房人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在购房地和公积金缴存地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

8、申请人付首期房款的单据、购房的发票

9、二手房买卖合同

10、契税完税凭证

11、交易房屋的市场评估报告

12、卖方的“旧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

13、买方房屋“新不动产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回执单”

14 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和“最近6个月连续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明细凭证”

15 《暂停支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

贷款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第一步,申请、受理、登记。

2.第二步,贷款审批(初审、复审、终审)

3.第三步,签订《贷款抵押合同》:

4.第四步,办理贷款抵押手续:

5.第五步,办理发放贷款手续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

目前肇庆市直及各县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分别如下:

肇庆市直和端州区:肇庆市直和端州区:28万元; 高要市:25万元; 鼎湖区:23万元; 四会市:23万元; 高新区:23万元; 广宁县:20万元; 德庆县:18万元; 封开县:18万元; 怀集县:20万元

贷款还款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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