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0913-7256815
办公地址: 蒲城县建设银行一楼西侧
官方网站: http://gjj.weinan.gov.cn/
上班时间: 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类型 | 等额本息 | 等额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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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还款金额(元) |
每月递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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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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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金额(元) | ||
还款总额(元) |
网上查询
渭南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
个人账户:http://www.wngjj.com/View/Portal/P0701.aspx
单位账户:http://gjj.weinan.gov.cn/wsywdtdw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单位缴存明细等。
查询电话:12345
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
查询项目:
1、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政策咨询、业务网点查询;
2、住房公积金信息。
查询方式:固话或手机用户均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根据语音提示选择“人工接听”或“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渭南市中心广场智能大厦十楼
办公时间:8: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2095161 传真:2095009
临渭区管理部 地址:中心智能大厦9楼 电话:0913―8166391
韩城市管理部 地址:韩城市建设银行三楼 电话:0913―5215219
华阴市管理部 地址:华阴市农村信用社一楼 电话:0913―4622799
华县管理部 地址:华县建设银行一楼 电话:0913―4729268
潼关县管理部 地址:潼关县政府办公楼五楼 电话:0913―3829600
大荔县管理部 地址:大荔县农业银行三楼 电话:0913―3218489
合阳县管理部 地址:合阳县农业银行四楼 电话:0913―5523498
澄城县管理部 地址:澄城县建设银行一楼 电话:0913―6719558
蒲城县管理部 地址:蒲城县建设银行二楼 电话:0913―7256815
白水县管理部 地址:白水县农业银行三楼 电话:0913―6122389
富平县管理部 地址:富平县建设银行三楼 电话:0913― 8215963
渭南高新区办事处 地址:高新区建设银行院内 电话:0913―2113788
2020年度渭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原则上不高于12%(或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之和原则上不高于24%)。
2020年度渭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不超过2020年渭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16454元/月)。
2020年度渭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
不低于2019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临渭区(含高新区)、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最低缴存基数为1700元/月,华州区、澄城县、富平县、白水县、蒲城县、合阳县最低缴存基数为1600元/月。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
非房屋类:
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辞职、辞退、开除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考取研究生的(在职研究生除外);
6、生活困难,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7、职工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一次性住院治疗费用超过3万元,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8、职工死亡(判处死刑的)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填制《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
2、申请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
3、申请提取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农、中、建、邮储)银行卡或存折;
4、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首先应该提供以上四份材料,根据不同提取情况还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1)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需填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并经单位经办人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个人持《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及相关提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管理部、办事处审批;
(3)管理部、办事处审批同意后填制《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汇总表》上传市中心公积金管理科;
(4)公积金管理科操作此项业务,将支取的公积金金额由网上银行划转到职工提供的个人银行卡、折(工、农、中、建、邮储银行)。
部分提取:
1、购房、租房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所发生的住房支出;
2、对于租房提取公积金,国管公积金中心规定,每3个月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个月的房租,且不超过近3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房屋租期在1年以上的,职工首次提取满12个月后,再次提取时应重新提交提取材料。
全额提取:
退休、辞职、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考研等提取金额为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缴存人在申请贷款前,应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并在申请贷款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具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4)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并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6)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个人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士官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借款人婚姻证明及其复印件;
3、购房预付款凭证及其复印件;
4、合法的购(建)房合同原件;
5、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报告查询授权书;
6、借款人及配偶的月收入证明。
二、购房资料
1、在建期房:在建期房楼盘已在我中心备案登记。
2、现房:房产证(发证日期在12个月内)。
3、二手房:房产证(发证日期在12个月内);契税完税单;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机关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
三、担保资料
1、抵押:以现房房产作抵押的,提供《房屋他向权利证书》;以所购期房房产作抵押的,提供《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并附加房屋建造单位阶段性保证担保。
2、质押:提供国债券种及金额,银行存单及金额等。
3、保证:提供保证人《住房公积金联保承诺书》及保证人身份证。
1、申请受理:申请人持填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资料》和原件,到购(建)房屋所在地的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的县(市、区)管理部(办事处)咨询办理申请。
2、贷款审查: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查,10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给予贷款的意见。
3、签订贷款合同: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经审贷会审批同意的申请人开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通知》,申请人到委托银行办理借款合同手续。
4、贷款发放:受委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贷款资金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