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0316-12345
办公地址:廊坊市银河北路126号
官方网址:https://www.lfzfgjj.net/website/index.html
上班时间:08:30-12:00 13:30-17:30(周一至周五)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类型 | 等额本息 | 等额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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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还款金额(元) |
每月递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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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数 | ||
利息总额(元) | ||
贷款金额(元) | ||
还款总额(元) |
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http://www.hebszgjj.gov.cn/
温馨提示:
1.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情况及个人账户余额,缴纳明细。
2.拨打12329或者12345咨询当地营业网点查询。
查询电话:12329(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45(政府服务热线)
人工服务电话:0316-2054332、2054380
查询时间:人工语音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时间;自助语音服务每天24小时开通。;
查询项目:公积金汇缴、账户余额、支取、贷款等方面的账户信息。
注:
1、本市请拨打12329,外地请拨打0316-12329
2、目前部分移动手机用户无法接通,固话、联通手机、电信手机均可正常接通。
市 本 级:市区金光道32号,建设银行二楼。
文安管理部:县城北马路东侧249号电视台对过。
香河管理部:府前街17号。
大厂管理部:城关西大街6号。
大城管理部:新华东街90号。
霸州管理部:金康道63号。
永清管理部:益昌路63号。
固安管理部:新中街96号。
三河管理部:世纪广场对面;燕郊镇学院东大街。
廊坊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按职工上年度月工资额的5%至12%缴交。
1、提取申请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同情形需要的不同材料
步骤一: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本人携上述对应办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服务中心柜台办理申请。
步骤二:
管理中心审核: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
步骤三:
等待通知: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步骤四:
受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
4、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提取
全额提取:
> 离休、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取
> 出境定居的提取
> 死亡或者已宣告死亡的提取
> 在集中封存账户或单位封存账户管理满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提取
> 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 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
> 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
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民身份。在异地就业的,持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二)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还清本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应当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独立产权人,并且拥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申请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同时符合“中心”和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五)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
(六)能够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担保,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房屋套数及公积金贷款次数限制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发放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借款人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借款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履行期间离婚,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前,任何一方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相结合的组合贷款的,需提前与商业银行咨询、落实相关贷款事宜。
廊坊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所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买方夫妻、卖方夫妻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买方夫妻、卖方夫妻的户口页原件。
(3)买方夫妻、卖方夫妻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离异的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卖方《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卖方出售房产时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出具房产合法权属公证书和相关证明原件。
(5)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网签备案的《廊坊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6)借款人及其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携夫妻双方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曾用名或换过身份证号码的复印户口页1份,到业务大厅咨询台开具打印信用报告授权单,开具征信报告:广阳、安次、开发区的到建设北路4楼办理、其余各管理需到管理部开具,需本人办理】
(7)借款人及配偶不认可按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确认其收入或者配偶不缴公积金的,需提供申请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各1份及近6个月工资明细原件【职工工资在银行发放的,需到工资发放银行打印工资明细并盖章;职工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的,提供其原始工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财务章;职工工资以工资折形式发放的划出近期明细带原件及复印件】“中心”认为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水平异常,需要求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等。
(8)买卖双方【借贷款人与房主】持合作银行普通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在我市限购区域购房,提供房管局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借款人本地户口,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在本地购房,需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
9、合同终止【共签订6份合同(中心留存一份、开发商留存一份、房管局一份、不动产一份、银行一份、借款人一份)】
廊坊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流程:
一、确认额度并开具证明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所购房产价值、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存额、借款人还款能力几种方式综合测算,不高于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计算的贷款额度,且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
二、去房管局签网签合同
三、面签(打首付款,也可在确认额度后打首付款)
四、中心审批
五、通知取借款合同
六、到房管局及不动产办理过户
七、到不动产取房本及他项权证、落实抵押手续
八、放款
九、邮寄
十、还款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借款人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十一、合同终止【共签订5份合同(中心留存一份、银行留存一份、借款人留存一份、办理过户需两份)】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所购房产价值、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和缴存额、借款人还款能力几种方式综合测算,不高于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计算的贷款额度,且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
贷款利率:
(一)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水平执行。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现基准利率:1至5年(含5年)为百分之2.75,5年以上为百分之3.25。
(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借款人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