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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 0854-8253303

办公地址: 黔南州都匀市京都广场A栋2单元6楼

官方网站: http://gjj.qiannan.gov.cn/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公积金缴存计算

单位:元
公积金缴存计算结果(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关闭

公积金贷款计算

万元
贷款利率仅供计算使用,实际交易利率由银行评估
公积金贷款计算结果
类型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元)
每月递减(元)
按揭年数
利息总额(元)
贷款金额(元)
还款总额(元)
关闭

黔南公积金相关问答

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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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 最高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与单位缴存比例一致。

缴存基数

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州行政辖区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

(一)我州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省人社厅和省统计局公布的2021年度黔南州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3129元÷12个月=6094)的3倍,即18282元。

(二)单位和职工个人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计上限为4388元(18282元×12%×2)。

(三)缴存基数下限因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尚未公布2021年度我州各县(市)最低工资标准,暂先按2019年度我州各县(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具体区域划分及适用范围见附件),待我州2021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再作相应调整,对调整后的差额应予以补缴。

提取条件

正常情况下可以哪些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查审核属实的:
(一):非本市户籍或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调离黔南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三):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的;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黔南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一年的。

提取材料

公积金提取基本资料:

(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人的银行储蓄卡(折);
(三)申请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四)申请人为职工父母或子女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申明具结保证书);
(五)申请人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提供单位审批盖章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如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经公证后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不同的提取用途等,申请人还应分别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集资房等),提供经备案登记的购房合同、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税务发票;
2、购买现房或二手房(含经济适用房、集资房等),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契证或契税发票、国税增值税购房发票;
3、购买拆迁安置期房,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或商品房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购买拆迁安置现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契证或契税发票、国税增值税购房发票;
4、新建自住住房,住房在城镇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工程造价预算书;住房在农村的,提供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农村住宅建设用地呈报表和工程造价预算书;
5、大修自住住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通知书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大修审批表、工程造价预算书;
6、同一套自住住房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多次交易,原则上只允许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如不同的购房职工再次申请提取,应提供本人(配偶)户口迁入证明或本人(配偶)累计缴纳3个月及以上该房屋水、电、燃气中任何一项凭证原件,或者在办理过户6个月后申请提取。

(二)职工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根据不同的还贷类型,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1)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契证)、上一还款年度的住房贷款还贷明细记录单、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主贷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如该笔贷款已办理过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仅须提供上一还款年度的住房贷款还贷明细记录单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主贷款人个人信用报告;
(2)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上一还款年度的住房贷款还贷明细记录单;
(3)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本息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上一还款年度的住房贷款还贷明细记录单、借款合同;
(4)偿还公转商贴息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上一还款年度的住房贷款还贷明细记录单、借款合同。

2、部分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贷款变更确认书;
(2)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部分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凭证、借款合同;
(3)偿还公转商贴息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部分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相关凭证、借款合同。

3、一次性提前还清住房贷款本息的:
(1)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契证)、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款凭证和结清证明;
(2)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贷款变更确认书;
(3)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贷款还款凭证和结清证明、借款合同;
(4)偿还公转商贴息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还款凭证和结清证明、借款合同。

4、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的: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银行卡/折;
(2)偿还组合贷款的,除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银行卡/折外,还应提供由银行出具的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贷款借款编号证明。

5、借款人不在本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申请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还应出具借款人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证明原件。如借款人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还应提供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证明;

提取流程

一、 黔南公积金业务电话: 0854-8254269进行咨询了解。   
二、去到去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参考地址: 都匀市文峰路   查看精准黔南公积金局地图位置在哪里及交通
三、通过黔南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http://rsj.qiannan.gov.cn/线上操作
四、黔南公积金中心ATM机、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等
五、用相关的app查询,可以参考:黔南住房公积金缴费余额查询
六、公积金一般是绑定了一个储蓄卡的,你可以到开卡的银行APP, 公积金菜单直接操作。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大修和翻建住房后凭有效证明材料,原则上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累计提取的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购建、大修和翻建自住住房总金额支出的70%。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应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以转账方式划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委托贷款银行的还款账户。缴存职工正常还款次月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间隔时间为12期以上);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两次提取最少间隔时间为: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购房贷款每月还款额。
  3、缴存职工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合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发票总额扣除医保补贴后的余额部分。
  4、缴存职工住房拆迁补偿购买住房的或以产权调换方式为拆迁补偿的,属于住房拆迁补偿购买住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扣除拆迁补偿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属于以产权调换方式为拆迁补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应补差价部分。
  5、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享受毕节市区域内城镇廉租住房的;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用住房,月房屋租赁费用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提取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当年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额。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调出毕节市行政区域外或出国(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缴存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目前黔南公积金提取方法主要有两种,其一是部分提取,其二是全额提取。这两个提取方式能够提取的额度是不同的,全额提取的资金为账户本息余额,而部分提取的额度则需要根据实际支出来决定。

贷款条件

1、申请人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留存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当前月缴存额的6倍),补缴、趸缴等形式不视为连续缴存。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平均收入应当大于或等于月还款额的两倍。
3、有规定期限内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且房屋用途为住宅(别墅除外),按照《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确定。
4、申请人及其配偶两年内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职工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的住房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符合“认房认贷”的条件。“认房”即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套数,“认贷”即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包括个人征信报告或缴存证明等载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6、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7、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相关规定。
8、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如职工需同时申请组合贷款的,根据公积金中心和银行的首付比例高者为准。

贷款材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贷款流程

1、申请人提交贷款资料
2、承办网点录取(3个工作日)
3、承办网点审批(3个工作日)
4、中心资格审批(3个工作日)
5、签署借款合同(资格审批通过2个工作日后)
6、借款合同经放款银行盖章(3个工作日)
7、办理过户、抵押
8、领取不动产权证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申请人递交放款资料
9、承办网点上报放款资料,录入系统并审批(3个工作日)
10、中心放款审批(3个工作日)
11、放款(1个工作日)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按不高于所购(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的80%确定,其中:购买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按不高于房屋总价的70%确定。

根据现阶段本州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资金使用率和住房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限额暂定为30万元。

贷款额度的核定还应当考虑还款能力、借款年限等具体因素,其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月计缴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12月)×40%×借款年限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月还款额(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其他贷款)月均还款额之和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收入的50%。

贷款还款

一、黔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流程指南

(一)办理流程:

1、在提前还贷前要查询剩余贷款额,拨打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根据语音提示输入提前还款的部分金额,随后用户携带身份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预约提前还款的金额。

2、用户根据还款的多少选择填写申请书,全部还款的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贷款申请书》,部分还款的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申请书》,随后工作人员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3、接下来申请人的申请书会被转移到相应的委托银行,等待银行审批。

4、银行审批过后,接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5、申请人收到审批成功的通知后,就可以到银行偿还申请的还款金额和利息了。

6、用户在提前还款成功后需要把提前还款表交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档。

(二)申请条件:

1、该笔贷款已成功放款半年以上;

2、申请人当前状态下没有逾期;

3、申请人在提前还款申请表上签名确认,受理网点加意见、盖章;

4、申请人提前还款由于还款账户余额不足而造成扣款不成功的,需再次申请。

(三)申请时间:在固定还款日及前后2天以外的时间内提出申请(5天限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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