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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服务热线:0871-12329

办公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宝善街华尔贝大厦4层

官方网站:http://zfgjj.km.gov.cn/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下午13:00-17:00

公积金缴存计算

单位:元
公积金缴存计算结果(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关闭

公积金贷款计算

万元
贷款利率仅供计算使用,实际交易利率由银行评估
公积金贷款计算结果
类型 等额本息 等额本金
每月还款金额(元)
每月递减(元)
按揭年数
利息总额(元)
贷款金额(元)
还款总额(元)
关闭

昆明公积金相关问答

网上查询

      个人查询公积金:

  打开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官网。官网地址:http://116.52.6.124:8081/kmnbp/

  按提示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即可登陆查询。

  没有注册登陆账号的请查看注册流程:昆明公积金账号注册流程

  温馨提示:

  若登录有误,请考虑以下情况

  1、检查您的公积金账号和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

  2、您的身份证号可能存在多账户,请下载表格到中心办理并户。

  单位查询公积金:

  打开昆明市住房公积金官网。官网地址:http://116.52.6.124:8081/kmnbp/

  选择【单位经办人登录】,按提示输入单位专办员号、密码、验证码即可登录查询。

电话查询

      昆明公积金服务热线:0871-12329。

  24小时语音服务,人工服务时间:9:00-18:00。

  这是一个万能电话,可以查公积金账户信息,了解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各项办理指南。

网点查询

     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到缴纳公积金的银行营业网点查询,也可以到以下分中心或管理部查询。

  昆明公积金省直机关分中心

  电话:0871-63177618

  地址:昆明市青年路382号二、四楼(建行青年路支行二—四楼)

  昆明市级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3132899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宝善街华尔贝大厦4层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北管理部

  电话:0871-65714826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088号“领域时代”中国银行2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西管理部

  电话:0871-68599083

  地址:昆明市海源路1666号汇金大厦工商银行2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南管理部

  电话:0871-63106626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广福商业广场SY6-2﹟(建行广福路支行二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城东管理部

  电话:0871-67188850

  地址:昆明市国贸路789号官渡农村合作银行7楼

  昆明公积金主城区管理部

  电话:0871-63151507

  地址:昆明市护国路57号华尔贝大厦一、四楼

  昆明公积金铁路分中心

  电话:0871-66123285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404号建设大厦14楼

  寻甸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2652579

  地址:寻甸县仁德镇月秀路

  富民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8816807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427号

  禄劝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8999373

  地址:禄劝县体育馆东侧鼎业会馆3号楼D3—5号

  东川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2124014

  地址:昆明市东川区兴玉路玉美新城2幢401室

  石林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790378

  地址:石林县兴林路上海新天地1栋1单元(石林县行政中心后门)

  宜良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590770

  地址:宜良县汇东西路苏云鑫海国际二期23-26号

  晋宁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892847

  地址: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403号

  崇明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6046547

  地址:嵩明县嵩阳镇玉明路与武侯路交叉口忠恒·印苑11幢1单元2号

  呈贡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7475928

  地址: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西楼2楼

  安宁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0871-68698176

  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文苑雅居小区7-8号商铺

  昆明公积金石油管理部

  电话:0871-63103432

  地址:昆明市江滨西路8号石油大厦14楼

缴存比例

      缴存比例:

  1、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标准为12%。

  2、非财政供给的单位,可在5%至12%范围内确定一个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上限: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为25,576.00元。

  缴存基数下限:

  一类区为1670.00元,适用于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和安宁市、嵩明县;

  二类区为1500.00元,适用于昆明市所辖其他各县、区。

提取条件

      贷款买一手房提取条件:

  职工按揭(贷款)付款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一手自住住房,在购房一年内可以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贷款买二手房提取条件:

  职工按揭(贷款)付款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二手自住住房,在购房一年内可以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材料

      贷款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提取证明;

  3、公积金缴存银行的储蓄卡;

  4、经过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5、首付款发票或收据。

  贷款买二手房提取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单位提取证明;

  3、公积金缴存银行的储蓄卡;

  4、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及其公证书;

  5、房屋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6、契税完税证。

  其他情形提取所需材料,点击本文【办理条件】部分的链接即可查看。

提取流程

       网上提取:

  1、登录官网:http://116.52.6.124:8081/kmnbp/;

  2、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依据官网步骤提示即可完成办理。

  网点提取:

  1、根据不同情形准备所需材料,向当地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或管理部提出申请;

  2、分中心或管理部业务柜台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额度

      一、购房提取

  1、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一手住房提取:不超过房价总额。

  2、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二手住房提取:不超过房价总额(二手房房价总额以增值税发票为准)。

  3、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价总额。

  4、购买回迁住房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补交房款差价总额。

  5、转账冲还贷提取(使用公积金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不超过贷款本息余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价总额。

  6、购买法院拍卖住房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房价总额。

       二、租房提取

  1、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租房、廉租房提取:可在公租房租赁期间内申请提取,当次提取金额不得超当期公租房发票总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租总额。

  2、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租赁市场租房提取: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月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月1500元整。

 

贷款条件

       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指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在本市行政辖区内按时、足额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房,但在省内其他州(市)按时、足额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贷款用途

  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借款人

  借款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必须是购房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缴存时间

  借款人及单位按规定按时,足额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并在申请贷款时,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满12个月(含),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借款人户籍在昆明且在本市行政辖区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期限为1-30年,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女职工不超过55周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信用记录

  购房相关人信用报告记录超过以下标准,借款人均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个人贷款月还款违约记录达到连续违约6次(含6次)的;

  2、信用卡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达到连续6次(含6次)的;

  3、个人贷款月还款违约记录、信用卡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累计达到10次(含10次)的,贷款和信用卡记录合并计算;

  4、到期还款的贷款到期后逾期一年以上未还款的。

  住房套数认定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按照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记录的个人住房贷款笔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中贷款次数及借款人提交的家庭住房实有套数诚信保证书认定。

  首付款比例

  1、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3、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商业性住房贷款未结清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注: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其他条件

  1、购买改善型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上一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结清后,允许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目前不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业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买一手房贷款条件

  申请条件

  除贷款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购买一手房,楼盘开发商需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项目合作协议,购买未签订协议楼盘一手房,若符合担保公司条件,可由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才能申请。

  贷款基本条件:2017昆明公积金贷款条件(超详细)

  所需基本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

  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缴存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提供单位、个人账号,经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

  5、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

  6、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备案表需加盖开发商印章);

  8、借款人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还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9、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0.借款人其他资料(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

  提醒: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提供2套复印件;申请时请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相关关系人一同到现场办理。

      申请条件

  购买二手房的贷款申请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45天之内(以证书记载时间为准)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所需基本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

  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缴存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提供单位、个人账号,经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

  5、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

  6、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8、过户前原房东产权证复印件;

  9、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整本完整复印);

  10、售房人收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收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11、借款人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收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12、抵(质)押物凭证及评估报告原件[抵(质)押物包括房产、指定受委托银行定期存单];

  13、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4、借款人其他资料(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

  提醒: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提供2套复印件;申请时请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相关关系人一同到现场办理。

 

贷款材料

      买一手房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

  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缴存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提供单位、个人账号,经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

  5、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

  6、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备案表需加盖开发商印章);

  8、借款人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还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9、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0.借款人其他资料(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

  提醒: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提供2套复印件;申请时请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相关关系人一同到现场办理。

  买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

  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缴存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提供单位、个人账号,经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

  5、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

  6、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8、过户前原房东产权证复印件;

  9、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整本完整复印);

  10、售房人收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收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11、借款人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贷款银行的收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12、抵(质)押物凭证及评估报告原件[抵(质)押物包括房产、指定受委托银行定期存单];

  13、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4、借款人其他资料(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

  提醒: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提供2套复印件;申请时请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相关关系人一同到现场办理。

      昆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申请条件

  1、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2、借款人与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约定可以提前还款。

  所需基本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

  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缴存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提供单位、个人账号,经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

  5、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

  6、商业贷款余额查询表或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最新余额对账款,如申请时商贷扣款日已过,需到原贷款银行重新打印);

  7、商贷所购住房的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人和共有人复印件均需要提供);

  8、原商业贷款的还款银行卡复印件(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9、原商业贷款的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整本完整复印);

  10、原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整本完整复印);

  11、借款人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交本次贷款银行的还款卡号,复印时需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12、抵(质)押物凭证及评估报告原件[抵(质)押物包括房产、指定受委托银行定期存单];

  13、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4、借款人其他资料(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

  提醒: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提供2套复印件;申请时请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相关关系人一同到现场办理。

贷款流程

      买一手房贷款流程:

  购房人与楼盘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受理后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发放贷款,贷款资金转到楼盘开发商收款账户。

  买二手房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受理审批通过的,待办理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划转到卖房人提供的银行收款账户。

  2、选择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函》,中心发放贷款,贷款资金转到卖房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

  职工贷款额度按购房实际需求和家庭还贷能力综合确定,最终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限制。

  1、缴存公积金双职工家庭,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2、缴存公积金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3、借款人父母或同户未婚子女为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贷款还款

      还款方法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偿还贷款本息。

  一、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二、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任何一种方法还款。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贷款本金

  2、等额本金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本金,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注:借款人可多次提前偿还贷款本金或一次性提前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结清贷款。提前偿还部份贷款本金的,借款人应事先告知贷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根据约定的利率和贷款余额,按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已计收的利息不作调整。】

  还款扣划顺序

  先扣划借款人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再扣划借款人配偶的个人公积金账户,最后扣划借款人贷款时关联的银行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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