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查询电话:12329
查询系统:http://wtgjj.dh.gov.cn/ish
办公地址:芒市翡翠路18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元): |
类型 | 等额本息 | 等额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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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还款金额(元) |
每月递减(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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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年数 | ||
利息总额(元) | ||
贷款金额(元) | ||
还款总额(元) |
查询电话:12329
服务时间:全天(除人工咨询服务)
查询项目
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咨询及办理指南。
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余额。
人工咨询:公积金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公积金业务指南、办理网点查询等。
2020年度德宏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低于5%,不高于12%。
2020年度德宏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351元,缴存基数下限为1500元。
2020年度德宏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2019年度月平均工资,月缴存基数上限不能超过2019年度德宏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德宏最低工资标准。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
1、离休、退休的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房屋类提取材料:
1、购买自住房
提供购房合同、已交房款收据或《契税完税证》
2、建造自住房
提供用地证明、县级以上建筑管理部门同意建造批复、建设用地许可证、施工合同等;
3、偿还购自住房贷款的
提供借款合同、银行加盖公章的还款余额单。
注:以上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1、离退休职工
提供离退休证、身份证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供县以上鉴定委员会证明和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
提供户口迁出证明、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职工死亡
提供经公证的继承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1、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德宏州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支取转移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2、申请人单位对审批表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印章;
3、管理中心审核、决定是否允许提取并通知申请人。
4、申请人持管理中心开具的核准及支款单据到受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但只能按职工上年余额的70%提取,并且提取数额不得低于5000元。
2、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解除合同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调离本州行政区域的、出境定居的、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计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利息并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且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单位参储职工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一手房:具有5年内购买自住住房合法手续,或自取得房屋权证时间不超过5年的,可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购买二手房,购房手续在5年内,或取得房地产权证5年内。自建房:自建房手续在5年内,或取得房产证5年内。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没有取得房产、土地证做抵押钱,由楼盘开发商做阶段性担保后,可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
5、有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进行抵(质)押
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手房:
1、具有5年内购买自住房的,提交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
2、具有房地产权证时间不超过5年内的,提供该套房地产证预评估报告。
3、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人民银行征信科打印);
4、房产、土地证复印件;
5、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工资卡复印件。
二手房:
1、《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书》(含房地产买卖契约);
2、交易契税完税证或付款收据(或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
3、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工资卡复印件;
4、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州人行征信科打印);
5、房产、土地证复印件;6、该套房地产证预评估报告。
自建房: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工资卡复印件;
2、 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州人行征信科打印);
3、房产、土地证复印件;
4、具有房地产权证时间不超过5年内的,提供该套房地产证预评估报告。
5、 城区自建房的, 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与施工方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或购材料款凭证。建房工程进度的照片。
6、乡镇农村自建房的, 提供《职工农村购、建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证明书》、与施工方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或购材料款凭证,建房工程进度的照片。
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1、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工资卡复印件;
3、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州人行征信科打印)。
1、借款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到管理中心领取贷款申请表和规定的申请资料进行填写。
2、工作人员利用征信系统查询并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属实,提出审批意见。
3、审贷小组开会决定是否同意办理。
4、审核办理抵押手续。
5、开贷审会审批并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双职工最高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
贷款期限: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年限男女不限,一律到65岁。
贷款利率:1-5(含)年贷款利率为2.75%;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25%。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