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员工节假日加班分两种情况:正常情况下:员工可以拒绝,如果员工不上班,用人单位不能以员工旷工处理。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加班需要符合一些条件:
A. 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生产经营需要主要是指生产任务紧急,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经营的;
B. 必须与工会协商,经工会同意。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把安排加班的理由、涉及人数、时间长短等情况向工会说明,征得工会同意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工会不同意,不可以强令劳动者加班;
C. 必须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进一步与劳动者协商,因为加班需要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只有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劳动者不同意,亦不可强令其加班。因为劳动者的休息权是法定的权利,任何人非依法定程序不可剥夺;
D.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时间长度必须符合劳动法的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度,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因此,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要求员工加班的,员工是可以拒绝正常情况下的法定节假日加班!
特殊情况:员工不可以拒绝,如果员工不上班,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旷工处理。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国家规定,当有下列情形时,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A.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生命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B.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C. 必须利用法定节假日或者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D. 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国家在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E.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当有特殊情形时,员工就不能拒绝加班,加班费支付依然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不上班,用人单位是可以按照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