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种情况下,员工主动离职也有补偿!
添加时间:2019-03-11 15: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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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在实务中大家通常所说的“辞职”只是对员工主动要求离职的一种习惯性称呼,劳动法律中的标准用词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对于员工自己去“辞职”的有几种情况,而根据这几种情况就可以知道员工主动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可以这么说员工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要看员工的辞职理由是什么,具体请看下文。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在员工递交辞职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向支付补偿金的,但是以下这三种情况除外。
01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的手段强迫劳动者进行超过合同约定的劳动的,或者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时,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用人单位讨要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支付补偿,可依法上诉强制赔偿。
02
用人单位以欺瞒等手段致使员工非自愿修改劳动合同或者使员工非自愿离职的,员工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说,用人单位以不正当手段调离员工的岗位,虽然不是开除员工,但用人单位侵害员工利益,使员工“自行离职”的手段,也是非法的,员工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偿。
03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违反法律的规定,存在严重剥削压榨劳动者,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比如说:用人单位规定迟到扣除当天工资这样的“霸王条款”就是不合理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以标准辞退补偿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标准辞退的经济补偿为:按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以该员工的工资为基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向劳动者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支付半个月工资;最高年限不超过十二年月即最多补偿一年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