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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是否合法

添加时间:2018-08-30 10: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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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整体情况不好的形式下,很多企业都面临倒闭,或者直接资金周转不灵倒闭了,所以企业就进行申请破产。企业破产后需要给员工进行补偿吗?公司申请破产不给员工补偿合法吗?

一、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第四十四条

⑴劳动合同期满的;

⑵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⑶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⑷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⑸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者经济补偿

⑴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⑵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⑶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⑷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⑸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⑹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3.经济补偿

⑴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⑵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企业由于各种问题申请破产,那么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也随之解除了,所以根据劳动法,企业得根据员工工作是否满一年,满足就需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的,不满按照半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