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务工签好合同,发生纠纷可以维权
添加时间:2018-06-15 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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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劳务人员不要与不法中介或个人签订合同。合同是出国务工人员与外派劳务公司、与雇主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出国务工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一旦发生纠纷,它将是出国务工人员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市商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市民出国务工时,要分别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外方雇主签订合同。与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签订的合同叫做《服务合同》,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合同叫做《雇佣合同》。另外,《雇佣合同》的内容要和对外劳务合作企业与外方雇主签订的《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容基本一致。
《劳务合作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1.出国劳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2.合同期限。
3.出国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4.出国劳务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5.出国劳务人员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和职业危害防护。
6.出国劳务人员的福利待遇和生活条件。
7.出国劳务人员在国外居留、工作许可等手续的办理。
8.出国劳务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购买。
9.因国外雇主原因解除与出国劳务人员的合同对劳务人员的经济补偿。
10.发生突发事件对出国劳务人员的协助、救助。
11.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