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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于2月28日正式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

添加时间:2018-02-27 09: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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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沧州市交警支队获悉,沧州将于2018年2月28日正式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

据悉,小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第一位先启用字母D、F(D代表纯电动新能源汽车,F代表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大型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第六位先启用字母D、F(D代表纯电动新能源汽车,F代表非纯电动新能源汽车)。与普通汽车号牌相比,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号码增加了1位,如原“冀J·D1234”升位至“冀J·D12345”。升位后,号码编排更加科学合理,避免了与普通汽车号牌“重号”,有利于在车辆高速行驶时更准确辨识。

对新购置的新能源汽车,车主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公安网随机选号模式为“50选1”,申领条件、程序和要求与普通汽车号牌相同。车主可以直接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预先选定号牌号码,再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选号时,可采取计算机自动选取(50选1)或按照编码规则自行编排的方式确定号牌号码。办理已登记的新能源汽车自愿变更号牌、补换领号牌业务的,建议首先采用互联网随机选号模式,并在网上预约办理时间,避免拥挤排队。

未先期预约的,沧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将提供现场互联网选号和预约服务。对办理转移登记、补换领号牌业务的新能源汽车,应核发新号牌,对已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按照所有人自愿的原则予以换发,严格查验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电动机)号码、车辆外观和轮胎等情况,确认车辆唯一性,拓印车辆识别代号,照相并制作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收回原号牌和行驶证并销毁,核发新号牌,换发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签注登记证书。对新车注册登记和老车办理转移登记、换领号牌新能源汽车号牌只收取行驶证和登记证书的工本费20元,暂不收取牌照费用。(来源:燕赵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