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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劳动合同,双方就无劳动关系吗?

添加时间:2017-12-25 11: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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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后,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双方是否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答案是否定的,自用工起就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如何证明劳动者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不签劳动合同,就无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用工的事实所成立的法律关系,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仅为形式,并不能决定双方必然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决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是“用工”这一唯一标准。劳动关系的建立自用工之日起。

如何证明劳动者与该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按证明效力依次排列如下: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要怎么做?

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一定要保留好工资发放的记录和凭证,防止因为没有书面的凭证和证据导致的工资数额无法确定的问题。但是,如果在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用人单位“补签”了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已尽磋商的义务,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就不能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