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违法解除的表现
1.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单方解除权;
3.劳动者的行为不构成严重违纪;
4.劳动者不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5.用人单位违反医疗期规定解除;
6.用人单位滥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规定;
7.用人单位滥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8.用人单位的裁员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程序;
9.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或者工伤的相关规定;
10.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三期的保护规定。
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故终止劳动关系需支付赔偿金。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对于一年以上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用人单位单方面无故终止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依法应当支付赔偿金。
2.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款第6项之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对于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
3.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法定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依据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这属于劳动者的法定权益。因此,用人单位在法定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内解除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裁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这属于裁员的必经的法定程序。因此,如用人单位违反法定程序裁员,其解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未完成工作任务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不可一概而论。《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对于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劳动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是有前置条件的,即必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无法胜任工作,方可行使解除权。否则,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完成工作任务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