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目标责任书
添加时间: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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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全面落实喀什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努力开创“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新路子,及时发视、有效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xx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与大队成员签订动态巡查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xx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成员是实施动态巡查工作的主体,对所辖范围内承担巡查具体工作,要对所辖各乡(镇)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矿区全面巡查,要组建巡查组,分片包干,确定专人负责,把巡查责任落实到人。 二、划分动态巡查区域,一级巡查区为城乡结合部、公路线两侧。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本地主要矿区;二级巡查区为经济较富裕的乡(镇、场)、村和本地其它矿区;三级巡查区为辖区内未被划定为一、二级巡查区的其它区域。 三、动态巡查时间,一级巡查区要每周重点巡查二次,二级巡查区要每月巡查一次,对三级巡查区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农闲季带和节假日以及其它非农建设高峰期,矿山乱采滥挖易发时期要增加巡查次数,必要时进行全天候巡查。 四、动态巡查重点要防范非农建设违法占地和破坏耕地上,防治大曲积群众性无证非法开采和破坏矿产资源。 五、动态巡查要与群防群治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级监察信息员的作用,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要设立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切实做好举报受理工作。 六、建立动态巡查台帐登记制度。台帐登记内容包括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地点和巡查情况记录。 七、动态巡查中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时,要立即口头予以制止,同时核准当事人情况。违法现状,查明违法事实和程度,做好巡回检查情况登记、报告,并及时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处理。 八、巡查人员检查和制止违法行为,必须有2人以上。进入现场应当出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证件。 九、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建立量化的动态巡查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制止率。违法案件的发生率和查处率。通过巡查,各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所辖范围违法案件的发生率下降10%以上,违法行为的制止率达95%以上,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98%以上。 十、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对各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的动态巡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动态巡查情况每年考核一次。对认真履行动态巡查职责,能够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辖区内违法案件明显减少,经全年考核成效显著的,绘予一定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不及时制止、上报,造成一定后果的,要追究大队和巡查责任人的责任,对在巡查中徇私舞弊,故意放纵违法行为,甚至暗中支持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