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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家用的租房合同范本

添加时间: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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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 m2 使用面积。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在租赁期间要求退租房屋的,甲方不予退剩余房租。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自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该房屋的租金(  元(大写 元整)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电 该房屋的电度表(民用电)由甲方负责申请并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3)水 该房屋的水表(民用水)由甲方负责申请并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向相关部门交纳水费、电费、气费、供暖费;  (2)乙方自行承担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费用;  (3)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维修或修建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乙方不得在房屋及院内修建任何建筑及附属设施。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出售该房屋,出售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新的房屋所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改本合同。乙方不得在租赁期间将房屋转租给别人。  3、甲方出租房屋,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出租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经营;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入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2)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4)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6)拖欠房租累计十天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3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如有损害的照价赔偿。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干净整洁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交还房屋时应将房屋内及院子内卫生打扫干净。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2)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3)拖欠房租累计十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5倍支付甲方滞纳金。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3、  4、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