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磺合作协议
添加时间:2017-11-26 23: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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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兹有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使用“ 装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经理”的名义对外承接家庭装磺业务。
2、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元,甲方每月以支付工资的形式返还 元,并支付手机费 元,共计每月 元,支付时间为 个月。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工资和福利费用。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为甲方的全职员工,乙方不得在外兼职工资。
4、甲方对乙方的奖金采用业务提成的方式支付, 甲方对经乙方介绍成功的家庭装潢业务按业务总额的 %提成给乙方。并按两步支付,第一步,乙方介绍成功的家庭装潢项目资金到位 %时支付总额 %的业务提成;第二步,在该家庭装潢工程项目全部完工而且资金全部到位,再支付总额 %的业务提成。
5、乙方在公司内外不得有损害公司形象的言论和其他事项,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有义务支持乙方的工作。
6、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合约期内双方不得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果乙方有违反行为,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剩余的保证金;如果甲方有违反行为,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7、协议到期后,合作事项再另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