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定金合同
添加时间:2017-11-27 17: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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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商品房事宜,订立本二手房定金合同样本(新)。
第一条乙方预订座落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第二条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房价为人民币元。
第三条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第四条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不超过15天),乙方于年月日前到
与甲方签订《济南市商品房销售合同》。
第五条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条本二手房定金合同样本(新)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就具体合同条款难以达成一致,且存在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的;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查封等事实的。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期限(不超过15天)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期限内未签订的,按本合同第五条执行。
第十条本二手房定金合同样本(新)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签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屋坐落于: 市 区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房屋权属面积 平方米,房屋成交价格为 万元 ,甲方收取乙方定金 元。 二、甲方确保产权清晰,所有权明确,无权益纠纷。 三、甲乙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之前签定正式买卖合同并进行交易,签定与交易地点为 ,甲乙双方如不按时签定正式买卖合同并进行交易,则作违约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则不作违约处理。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能遵守本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则视作违约。 1.甲方若违约,则应退还乙方已付的定金,并再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定金金额100%的违约金; 2.乙方若违约,乙方则应放弃收回定金的权利,所付的定金视作违约金。 五、甲乙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六、甲乙双方在此声明,均已认真阅读本协议,已全部知晓所有条款所约定的内容,并自愿遵守及依照所有条款履行本协议。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