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保密协议书
添加时间:2017-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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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保密委员会作为甲方,学校的涉密人员作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和有关保密规定,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履行如下保密协议: 甲方: 1. 对乙方进行保密资格审查,确定其承担xx项目的资格; 2. 监督、检查、指导乙方的保密工作; 3. 提供保密教育培训和有关学习资料; 4. 监督保密津贴发放制度; 5. 在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重大贡献的,按规定给予乙方相应奖励; 6. 对在日常工作中违反保密规定的,依据《xxxx保密工作奖惩制度》执行; 7. 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乙方:(此项为重点考试内容) 1.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xxx涉密人员管理规定》; 2. 接受xx组织的保密教育和培训; 3. 对本人所知悉和管理的涉密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留泄密隐患,在未解密之前,对涉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4. 调离涉密岗位要按规定实行脱密期,脱密期满后仍需继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信息; 5. 因乙方原因造成泄密的,按《xx保密工作奖惩制度》接受处理。 6. 本协议终止后,依国家法律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本协议因乙方脱离岗位或涉密项目而自动终止。 本协议一式三份(保密委员会一份,乙方所在单位一份,本人一份) 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