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提一个非从事行业的问题。一些房地产商,为了销量或回笼资金,搞所谓的活动:120平米的房子给60平米的钱,房产证上只办60平方的产权(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实际使用是120平方。不是送的是公摊面积或阳台等。照120平方算2000多一个平方,照60个平方算5000多一个平方,房价没有降还约有升。这对地产商有利,还对购房者有利,或对双方都不利,还是存在诸多不确定的遗留问题? 请大家主要从营销、房产景气度、这种房主营销后的产权及后遗症和从相关物权法等法律角度讨论这个问题。其它角度也行。
2015/11/26 11:29
这是通盘考虑规划控制、市场定位、客群定位、产品敏感度等等综合因素后,在前期规划和市场定位阶段开发商就拟定并梳理好的营销策略及项目卖点。
因控规指标限制,可售面积一定的前提下,通过其他方式提高项目卖点,但增加的面积产生成本,最终羊毛出在羊身上,周瑜打黄盖。
后续维护使用及买卖租赁等相关物业问题,均已权证面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