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经在某公司上班,合同期内未满一年, 日前接到国内某巨头公司HR主动联系并邀约面试,面谈中了解到对方有个草创的项目正急需人手,产品赶着近期发布.这样跳槽过去有试用期的话,是否有可能在 试用期中把项目大部分工作做完之后被告知不合适走人的风险存在? 这样的情况下,试用期是否应该存在?该如何保障自己?
2015/07/06 11:59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另外,一个企业如果是这样用人的话。他肯定成长不起来。有能力的人对企业来讲是能长期作贡献的。项目作完了之后难到就关门了吗?我现在 在的企业我在给他作规范化管理,体系、流程、制度都在完善。有人给我说把这些建好了你就该走人了。我告诉他企业做十几个亿是一种玩法,三到五十个亿又是一 种玩法。不同的规模你的流程、制度是要不断的优化的。除非公司不想发展了。我有能耐不怕没人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