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制度,即损失的钱不会超过当初投入的钱。那么法律是如何防止一般人通过开n家分公司来进行风险隔离的?例如我是一个基金公司我成立100个分公司,每个分公司去大量卖期权。亏了就宣布破产,赚了的分公司自己留着。这种免费保险在法律上是如何被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