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消费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 1、预售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原件;(现售商品房网签但不备案) 2、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发票原件;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人...[全文]
合肥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问1: 我准备现在买房,可是公积金才开始缴存几个月,请问我现在能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只有公积金当前连续、正常、足额缴存满六个月以上,你才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问2...[全文]
●网上办不见面● 个人业务可通过苏州公积金APP、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http://gjj.suzhou.gov.cn/)-网上服务旗舰店-个人网上业务等渠道办理。 办理渠道 单位业务可通过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官...[全文]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租住当地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3、租住市场普通房; 4、新购房装饰装修; 5、支付上一年度一套普通自住...[全文]
为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满足异地业务办理需求,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下属的八个分中心分别设立了“跨省通办”专窗。解决了缴存职工办理业务两地“往返跑”的烦恼。 “跨省通办”业务服务方式分为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三种。具体的方式说明如下: ...[全文]
公积金贷款对象: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自有住房的,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配偶须同时符合规定的贷款条件。 公积金...[全文]
➤公积金销户提取后异地开户是否需要退还提取的公积金? 答:提取后在北京市外工作重新缴纳公积金是不需要将提取金额退回的。但办理业务时,您需符合办理的条件。 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可申请销户...[全文]
➤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后,以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答:还可以作为普通银行卡使用。 缴存人办理转出、提取等销户业务后,以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不再具有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功能,只保留银行卡金融功能,可以作为普通银行卡继续使用。如果...[全文]
北京缴纳的公积金现在已经离开了北京如何进行提取? 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途径有两种,具体如何办理您可见: ➤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办理。 1、...[全文]
➤北京公积金提取审核需要多久通过? 答:网上业务申请审核一般在一至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北京公积金网上提取流程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后,您可在系统中查看办理进度。 1、登录系统。 ...[全文]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什么优惠政策? 1、税收政策。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可免缴个人所得税。职工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按人民银行规定利率计息,利息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 2、利率政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低利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全文]
首套房首付比例 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首付款比例规定如下: 购买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公积金中心楼盘合作...[全文]
最近去异地工作,想把杭州中心的账户余额转移过去,办理转移时需要提供个人客户号,请问该如何查询呢? 个人客户号有很多种查询方式,这就来为您解答常用的几种~ 1、通过浙里办APP查询获取职工个人客户号,职工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注册或登录→主界面点击“公...[全文]
住房公积金退缴业务是指单位因未及时办理职工停缴登记或者缴存基数申报不实多缴住房公积金的,向中心申请从个人公积金账户退回资金的业务。 办理多缴退缴需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多缴退款申报表》(加盖公章),单位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办理,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全文]
申请条件 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同一职工存在两个或多个账户,按规定需缴存单位申请把“两账户、多账户”合并为一个账户的业务。办理公积金并户业务时,并入并出户姓名必须一致、没有未达账、不能为冻结账户。 【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每人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全文]
网上预约申请 申请网址 需要实名注册后才可以网上预约申请 申请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符合以下申请条件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全文]
电话查询操作指南: 一、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服务范围覆盖至苏州大市范围。 二、服务功能:热线拥有自动语音服务和人工服务两大系统功能。 三、服务内容: 1. 咨询服务:单位在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等方面的政策及业务咨询;职工对提取、贷款...[全文]
海口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18年12月起,所有缴存单位只允许在5%到12%之间核定一个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于根据不同人员设置两个(含)以上缴存比例的单位,应调整为所有人员统一核定同一缴存比例,且缴存比例中的单位部分与职工部分一致。 单位申请住房...[全文]
海口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地点 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地址:海口市五指山南路3号 海口市政务服务中心(海口市民游客中心) 地址:海口市滨海公园路1号。 业务办理范围:省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在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全文]
海口公积金租房约提代付 (一)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机构业务柜台、海南公积金APP及海南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下、线上渠道均可申请办理房租约提代付业务的签约、变更及解除三项业务。 (二)职工符合租房提取条件且租住住房可联网核实房屋信息的,签约业...[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