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积金提取材料 职工去世提取申请材料(原件) 1、死亡证明(包括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能够反映职工已死亡的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法院作出的死亡判决书等);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全文]
长治市个人提取公积金条件要求 一、购买商品住房 1、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每年限提一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此项提取业务需职工本人办理,如配偶...[全文]
缴存比例 (1)企业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单位可在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2)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按原标准执行。 ...[全文]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包括:①购买商品房②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③购买公有住房④购买本单位集资房⑤购买拆迁安置住房⑥购买拍卖住房⑦购买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⑧建造、翻建自住住房⑨大修自住住房⑩支付既有住...[全文]
2022日照公积金缴存管理 政策时间:2022年4月30日 1.单位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不得...[全文]
日照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及缓缴新规定 政策时间:2022年4月30日 1.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①经营亏损,无能力按照现执行比例足额缴存住...[全文]
日照住房公积金补缴新规定 政策时间:2022年4月30日 1.逾期缴存、少缴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按规定补缴。补缴住房公积金时,单位和个人均应补缴。 2.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的,单位或者管理人应为职工补缴欠缴...[全文]
日照公积金提取条件 政策时间:2022年4月30日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②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 ③偿...[全文]
日照公积金提取材料及时效 政策时间:2022年4月30日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①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或者户口簿、本人I类银行卡、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②特殊原因职工本人不能到柜台办理提取手续...[全文]
聊城公积金提取额度规定如下: 购买住房: 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及二手房的,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回迁户购买回迁房屋的,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全文]
聊城公积金提取类型汇总如下: 提取类型 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产权的自住商品房的; (...[全文]
聊城住房提取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全部本息事项汇总如下: 一、离、退休 离休、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证原件或退休审批表原件(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免提供)。 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账户内全部本息。 注...[全文]
东营异地商业住房贷款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提取条件: 1、贷款种类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2、贷款正常还款,无逾期记录; 3、首次提取的正常还款满12个月、非首次提取的距上次提取满1年。 4...[全文]
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要求,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加大住房...[全文]
临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申请材料 1.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的提供: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电子身份证),②职工本人银行卡(一类卡),③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自购房合同备案生效之日起3年内),④首付款支付凭证,⑤配偶、父母、子女符合同时提取...[全文]
一、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全文]
缴存额度 潍坊公积金缴存额度 缴存额度最大值:1854.48元; 缴存额度最小值: 1、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诸城市、寿光市、高新区、经济区、滨海区、峡山区为108.6元; 2...[全文]
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退休(含提前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调离本市的; 6、偿还自住...[全文]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调整: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