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比例 岳阳公积金缴存比例:5%-12% 缴存基数 岳阳公积金缴存基数 (1)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2760元 (2)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17013元 缴存额度 ...[全文]
为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同时提高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建自住住房的便捷性和普惠性,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和明确: 一、提取方...[全文]
提取条件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普通住宅。 2、2人(含2人)以上共同购买住房的,共同购买人必须是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3、应在购房合同备案1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全文]
一、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材料 (1)身份证; (2)缴存职工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 (3)购买一手商品住房的提供: ①购房合同...[全文]
常州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由个人缴存者按照收入状况自行申报,缴存比例统一为20%。 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全文]
根据保定市最新发布的《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提取范围为——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购买、...[全文]
办理条件 已在我市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自由职业者 办理流程 (1)承办银行按期自动划转,本人不需办理相关手续。 (2)柜面缴存:自由职业者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业务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进行业务处理...[全文]
提取条件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1、职工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且为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户籍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购买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全文]
缴存比例 石家庄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以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对缴存比例进行调整,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单位缴存比...[全文]
职工缴存额年度调整时,缴存基数如何认定? 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缴存基数上下限: 根据国家和...[全文]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支持企业缓缴的办理须知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成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公积金委办〔2022〕14号),阶段性支持企业缓缴办理须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方式...[全文]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支持缴存人租房提取的办理须知 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成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公积金委办〔2022〕14号),阶段性支持缴存人租房提取办理须知如下。 一、申...[全文]
根据2022年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困难企业可在规定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具体如下: (一)政策内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可在5%—12%的规定区间内...[全文]
缴存比例 202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 各单位应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全文]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本市职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单位可在全年任意一个月份调整一次,新的基数核定后一个...[全文]
1.单位缴存比例调整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自...[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