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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南京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添加时间:2017-11-27 13: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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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增加200元,70多万人每人每月最少要缴纳社保费262元
  每年从7月1日起就是一个新的社会保险年度,但今年由于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较晚,导致七八月份的社保缴费实施了一个过渡政策。继省人社厅近日发文后,昨天南京市人社局发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其中,南京市企业参保职工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调整后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9月1日起执行。
  现代快报记者 项凤华
  70多万人每人每月最少缴262元社保费
  下月起,南京市(除溧水、高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400元,比去年度提高了200元;上限为16200元,比去年度提高了2522元。基数的提高,意味着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增加。
  据悉,150多万参保职工中,近半数都是按照下限标准缴社保费的。
  现代快报记者算了一下,按下限2400元缴社保费的职工,每月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最低为192元(2400×8%),基本医疗保险费为48元(2400×2%),另加大病保险10元,失业保险费12元(2400×0.5%,注:南京为减轻企业和劳动者参保缴费负担,从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工伤、生育个人无须缴费。总的来说,一个参保职工每月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最低为262元。总体来说(考虑到失业保险费率调整的因素),仅比2013年度增加21元,个人社保负担增加不大。
  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70元
  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2014年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7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市灵活就业人员2014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元。
  此外,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按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32元计算,比2013年度增加了559元。对于七八月份新退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将根据通知重新计算并补发差额。
  信息来源:现代快报